“停。”
孫兗忽然出聲,聲音裡帶著一種難以置信的古怪。
明曉筆尖一頓,墨點差點汙了紙面,抬頭看他。
孫兗沒看她寫的具體內容,而是指著那行字,臉上的表情混合了驚訝、好笑和一絲終於抓到把柄的得意:“明小哥,你……你這手字,是跟賣炊餅的王瘸子學的,還是天生就這麼……獨具一格?”
明曉臉頰發熱,強自鎮定:“讓公子見笑。小人……幼時家貧,習字不多,後來漂泊,更是荒廢。然科舉之道,字跡雖重,終究……”
“終究什麼?”
孫兗打斷她,嗤笑一聲,之前被反駁的些許憋悶似乎找到了宣洩口:“字乃文章衣冠!你這手字,就算文章寫得花團錦簇,謄錄之後或許能看,但若需親自書寫什麼,或是平日筆跡被人看去,豈不惹人笑話?連字都寫不好,還談什麼教人科舉?”
他搖頭,這次是真的覺得荒唐:“我原以為你只是方法古怪,沒想到竟是連最基本的東西都稀鬆平常。你這老師,當得可真夠便宜。”
這話說得極重,且正中要害。
明曉握著筆的手指微微收緊,指節泛白。
她知道孫兗說得對,至少在這一項上,她毫無反駁的餘地。在這個時代,書法是士人的門面,是基本修養。她這個短板,是致命的、無法掩飾的缺陷。
就在她心念電轉,思索如何化解這尷尬局面時,孫兗卻忽然邁步上前,站到了主位書案後。
那裡擺著他自己常用的、更考究的文房。他抽出一張雪白的玉版紙,自己動手研墨,動作雖算不上多麼優雅,卻也熟練。然後,他提起了他那支顯然更珍貴的狼毫筆。
“看好了。”
他瞥了明曉一眼,眼中閃過一絲奇異的光芒,像是炫耀,又像是某種壓抑已久的東西終於找到展示的機會。他深吸一口氣,斂去了臉上大半的玩世不恭,凝神靜氣,懸腕落筆。
筆鋒觸及紙面,遊走開來。
他寫的正是明曉剛才那句破題之語:“夫市井者,民之所聚,貨之所通,亦王政所繫也……”
明曉屏息看著。
只見孫兗運筆從容,起承轉合間竟頗有法度!
他的字並非那種嚴謹到刻板的館閣體,也非狂放不羈的草書,而是介於行楷之間,筆畫舒展有力,結構勻稱而不失靈動,轉折處略帶方勁,透著一股掩飾不住的、屬於年輕人的張揚意氣。雖然整體水準距離書法名家尚遠,但一看便是經過正經指導、下過一段時間臨帖功夫的,骨架端正,筆力也足,比起明曉那手字,簡直雲泥之別!
尤其是那個“系”字的最後一筆,順勢帶出,自然收束,竟隱然有點黃庭堅筆意裡那種舒展的韻味。
孫兗一氣呵成,寫完將筆一擱,拿起紙輕輕吹了吹未乾的墨跡,臉上那點刻意壓制的得意再也掩不住,混合著一絲“沒想到吧”的暢快,看向明曉:“如何?”
明曉是真的愣住了。她萬萬沒想到,這個被她貼上“不學無術”標籤的紈絝,竟藏著這麼一手至少能甩她十八條街的毛筆字!這反差太過強烈。
“公子……這筆字……”
她有些艱澀地開口:“頗有功底。”
這是真心話。
“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