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藥方》第四章:it gets better(24-24)(2)

作者:逸雨·6小時前

“我不想當槍手,就該你們把我的稿子送人是嗎?”

“那是社長定的,我們……做不了主!”

“做不了主,做不了主!”馬飛雄情緒有些失控,猛擊橋車座椅。

“不管您怎麼生氣,反正該說的我說了,不該說的我也說了。何去何從,您自己拿主意。”

趙編輯這話說完,車內陷入了沉默。

“馬先生,如果您還聽勸的話,我看這事要不就算了,錢的問題我們還可以給您爭取,另外我們以後也會盡量爭取機會,幫您早日完成出書的願望。”

“下車!”突然,馬飛雄讓趙編輯停車。

趙編輯將車在路邊,馬飛雄拉開車門,頭也不回的往前走。

“您到底什麼意思呀?”趙編輯下了車在後邊追著問。

“我要有尊嚴的成功,你們就等著法院的傳票吧。”馬飛雄回過身,義憤填膺地說。

“既然您這麼固執,就當我剛才什麼也沒說。”趙編輯也生氣了,她上了車,一腳油門,汽車揚長而去。

“這幫王八蛋,偷了我的稿子,還想不承認?”馬飛雄要氣死了,晚上的時候,他忍不住將這件事的前前後後都跟老婆說了一通。

“那你能怨誰呀,人家讓你當槍手你不當,現在書讓別人出了,錢也沒得賺了。”

“照你這麼說,還是我不對是嗎?”馬飛雄本來想從老婆那裡得到點安慰,沒想到得到居然是否定。

“對不對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怎麼挽回損失?人家既然已經同意補償你錢,還答應幫你出書,你為什麼又給人拒絕了?難道面子就那麼重要,真不知道你是怎麼想的?”

“我是不會善罷甘休的。”

“人家都不認賬了,你還想怎麼樣呀?”

“我要和他們打官司。”

“算了吧,人家既然敢做這種事,肯定都提前謀劃好了。再說,即使你打贏了,又有什麼用呀。又有誰會看一個失敗文人的人生感悟呀。”

郭豔麗不想花冤枉錢,可馬飛雄哪幹呢,又摔盤子又摔碗的,郭豔麗沒辦法,只好花錢請了律師。

律師分析完案情後,認為馬飛雄贏的機率很低。他的理由也很簡單,不管是告煤老闆,還是告出版社,還是兩個一起告,怎麼證明馬飛雄才是真正的作者是個難題。

“這本書本來就是我寫的,還要證明嗎?”馬飛雄覺得律師的擔憂莫名其妙。

“當然需要,你說是你寫的,但煤老闆先發表的,你說法官信誰?”

“他先發表的就是他寫的?要不是我先把稿子送到趙編輯那,他能發表的了?”

“問題就出在這了,你要從出版社那裡證明你寫稿在先,煤老闆剽竊再後,可現在你和出版社的關係勢同水火,你覺得他們會做出對你有利的證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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