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海市司:我替眾生驗因果》第29章 去龍門渡的外案令(2)

作者:春潮落硯台·17小時前

“還要一條。”蘇眠指了指周晏之,“他不能把我當只會跑腿的。”

周晏之抬眼:“你也別把我的潮圖拿去墊油紙。”

“潮圖沾油就不好看了,我還沒那麼敗家。”

裴照薇從錨冊裡抽出三枚薄銅片,正面刻著行程,背面只有一個小小的“停”字。

“一人一枚。誰覺得路、人或證據不對,就把停字翻出來。三人裡兩人要停,立刻重查。”

蘇眠把銅片對著窗光看了半天:“這規矩挺好。有人跑得太快,正好絆一跤。”

“我聽見了。”周晏之說。

“聽見就好。”

裴照薇又把銅片的用法寫在外案令背面。蘇眠負責沿途訊息和人情往來,不能替她私下答應任何交易;周晏之負責潮時、路程、稅卡文牒,遇見危險先說清撤離法子;她自己負責驗珠、問證和最後的外案決定。三人誰臨時改了分工,都要在當日的行程紙上寫明。

“你這哪像出門辦案。”蘇眠嘀咕,“像開鋪子前先把誰洗碗都算好了。”

“我可不想到了龍門渡,才發現你把人情賣給了兩家。”

“我有那麼不靠譜?”

周晏之在旁接了一句:“有一點。”

蘇眠抄起半塊胡餅要砸他,想到這是剛蒸好的,又臨時收手:“看在糧食的面子上饒你。”

笑過之後,她將銅片塞進貼身的小荷包,神情認真下來。“我會看著。你們倆要是又一頭扎進水裡,我先翻停字。”

這句話很輕,卻把她的邊界也寫進了隊伍裡。裴照薇沒有把蘇眠當作能隨時犧牲的耳目,也沒有把周晏之當一張只負責算路的潮圖。他們各自有不想失去的人,有怕走錯的地方,才需要一道能讓人開口喊停的規矩。

沈青嵐把一隻小藥箱推到門邊,裡頭分門別類放了止血散、驅潮藥和兩卷紗布,蓋子內側貼著她寫的用法。她沒再囑咐“千萬小心”。她對蘇眠說:“趕路時先看水喝沒喝夠。”又對周晏之道:“傷口溼了就換布。”最後看向裴照薇:“你要驗珠,先讓他們知道代價。”

裴照薇把藥箱扣好:“我記著。”

笑鬧過後,屋裡安靜了一瞬。周晏之把自己的銅片收入袖中,轉而問裴照薇:“你要不要先去看白珠?”

白珠從昨夜起暗得很快,裂紋也深。它仍可能留著裴蘅的殘照,卻也可能再抽走她一段記憶。裴照薇原以為自己會立刻去驗,聽他這樣問,反倒停住了。

“今晚再說。”她道,“先把人和路寫清。”

周晏之點頭,沒有替她勸,也沒有露出失望。他拿起外案令,在“龍門渡”旁記下第一項要查的東西:稅卡經手人。

午後,李長順的弟弟終於來了。他站在門口很久,才走到兄長面前;兩個人都沒說出什麼好聽的話,只一個問“你還會吹笛嗎”,另一個說“手生了”。蘇眠把胡餅掰成兩半塞給他們,轉頭就嫌屋裡太擠。

裴照薇看著這一幕,把赴龍門渡的文書壓進竹匣。長安這頭有人守著,下一段潮路才不至於變成又一趟無名的船。

她在匣蓋上寫下交接日期,又將鑰匙交給陶安。等他們出了城,外案廳仍會有人開門、有人記名、有人在有人想反悔時把紙遞過去。這樣的後方不顯眼,卻比一句“放心去查”更能讓人真正走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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