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看完起訴狀,對張律師說:“沒有問題。我簽字。”
張律師遞過一支筆。
沈若蘭在原告簽名處簽下了自己的名字——沈若蘭。
這三個字她寫了三十四年,但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寫得這麼沉重。
筆尖碰到紙面的時候,她停了一下。不是猶豫,是在感受這一刻的重量。然後她一筆一畫地寫完了三個字。
簽完字,她把筆放下,深吸了一口氣。
張律師說:“明天,我們去法院。”
沈若蘭簽完字,筆擱在桌上滾了半圈。
張律師收起檔案,走到門口又折回來:“若蘭,有件事我一直沒跟你說——被告方請的律師,是劉志遠。”
“劉志遠?”沈若蘭皺眉。
“對,去年那個輸給我的。”張律師頓了頓,“這次他是來翻盤的。”
沈若蘭看著張律師,他的表情比平時嚴肅。她知道劉志遠這個人——去年一起房產糾紛案,張律師贏了他。據說劉志遠回去之後發狠研究了張律師所有的庭審記錄,發誓要找回來。
張律師把檔案袋鎖進櫃子裡,鑰匙揣進上衣口袋。他站在窗邊看著樓下的街道,路燈剛亮,橘黃色的光打在梧桐樹葉上。
他自言自語了一句:“劉志遠……來得好。”
小陳在旁邊聽見了,後背涼了一下。他跟張律師兩年了,知道律師說“來得好”的時候,往往意味著最難打的仗。
小陳問:“律師,要不要我查一下劉志遠最近的案子?看看他有沒有什麼新套路。”
張律師點頭:“查。知己知彼。順便看看他跟趙明珠是怎麼搭上的——誰介紹的,什麼時候接的案。”
小陳掏出筆記本記了兩筆,轉身出了門。他走到走廊盡頭的時候回頭看了一眼辦公室——張律師還站在窗邊,背影被路燈的橘光勾了個邊,像一尊雕塑。
張律師在窗邊站了很久。他把手機翻出來,開啟相簿,翻到一張照片——那是沈若蘭第一次來律所時拍的監控截圖。
畫面裡的她穿著一件洗得發白的舊外套,手裡攥著一個布袋子,站在前臺東張西望,表情像一隻誤入陌生地盤的貓。
他又翻了幾張——證據的照片、證人見面時的記錄、白板上的時間線。這個案子從一張繡花被子開始,到現在摞起來一尺多高的證據材料,前後花了大半年。
他關掉手機,從櫃子裡拿出一瓶礦泉水,擰開喝了兩口。水是涼的,順著喉嚨下去,胃裡一激。
他在辦公桌前坐下,拿起起訴狀又看了一遍。第四部分“損害後果”裡,沈若蘭在福利院的成長記錄那一欄,他停了一下。
那些記錄他看過——六歲到十四歲,八年裡換了三個寄養家庭,每一次都被退回來。原因五花八門:太安靜了、不愛說話、半夜哭。最後一次退回來的理由寫著“不親近人”。
十四歲之後她就被送回了福利院,一直待到十六歲出去打工。
張律師把起訴狀放下,揉了揉太陽穴。他幹了二十年律師,見過各種案子,但每一次看到這種記錄還是會覺得堵。法律能還她一個身份,能給她一筆賠償,但還不了她那三十年。
他把起訴狀鎖回櫃子裡,關了燈,拿了外套出門。
手中的書本在腦海微微顫動,遠處偶爾傳來的犬吠。
。音聲的過駛車汽遠,曳搖緩緩海腦在杯茶的上桌
。靜寧外分得覺人讓,現若若杯茶的上桌,來過轉
。緒的清不說著中目,轉緩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