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六一大早,沈若蘭正在廚房和麵。門鈴突然響了,叮咚叮咚的,王桂芬在客廳喊:“誰啊?去開門!”
沈若蘭在圍裙上擦了擦手,走去開門。門外站著一個穿制服的快遞員,手裡捧著一個紅色信封,信封比普通的信封大兩圈,紙質厚實,上面印著燙金蝴蝶結,一看就價值不菲。
“陳建民先生收,麻煩籤個字。”
沈若蘭接過信封,看了一眼寄件人那一欄——趙明珠。她的手指在信封邊沿停留了一秒。趙明珠。這三個字她最近聽到太多次了。
車裡那張名片、茶樓收據、還有小寶親眼看見的駝色大衣女人。
陳建民還在臥室裡睡。昨晚又是快兩點才回來的,進門倒頭就睡,身上那股菸酒味隔著兩米遠都能聞到。沈若蘭把信封放在茶几上,回廚房繼續揉麵。
王桂芬先看到了那個信封。她湊過去拿起來翻來覆去看了看,然後拆開了。
裡面是一張摺疊整齊的邀請函,燙金字型寫著“趙氏集團二十週年慶典”,時間定在下週末,地點在市中心大酒店三樓宴會廳。請帖下面還印著一排小字:敬請光臨,趙明珠敬邀。
“建民!”王桂芬喊了一聲。
陳建民從臥室出來,頭髮亂著,眼下一片青黑。他接過邀請函看了看,臉上浮出一點笑:“趙總說了可以帶家屬。慶典規格挺高的,市裡好幾家媒體都要來。”
他從褲兜裡掏了三張百元鈔票擱在茶几上,對著沈若蘭說:“你去買件像樣的衣服,下週末跟我一起去。別買太貴的,夠穿就行。”
沈若蘭還穿著圍裙,手上沾著麵粉,一時沒接話。
王桂芬把茶几上的一杯水重重一放:“建民,你就自己去。若蘭在家做飯就行。”
陳建民皺了下眉:“趙總說了可以帶家屬。”
“去了只會丟人。”王桂芬語氣很硬,眼皮都沒抬一下,“你看她那個樣子,去了人家問她什麼她能答上來?就你那幾個生意上的朋友,她連話都搭不上。”
沈若蘭站在廚房門口,麵粉糊在手指縫裡,乾硬得發白。她低著頭看著自己的腳,腳上穿著一雙起了球的棉拖鞋,鞋底都磨薄了。
她張了張嘴。她很少反駁婆婆,但今天她想說點什麼。
“媽,建民說得對,趙總邀請了就應該去。”
王桂芬抬起頭來,目光冷冷地刮過她的臉:“你去幹什麼?你能說會道嗎?你一輩子在灶臺邊上轉悠,去了那種場合,你往哪兒站?你跟誰說話?
人家端著紅酒杯談生意,你端著什麼?丟不丟人?”
每一個字都帶著釘子。沈若蘭站在原地,兩隻手在圍裙上攥緊了,指節發白。她想說“我也是人”,但這句話到了嘴邊又咽了回去。
陳建民看看他媽又看看沈若蘭,沒吭聲,把邀請函裝回信封裡揣進了口袋。三百塊錢他也沒拿回去,就那麼擱在茶几上。
沈若蘭轉身回了廚房。
她開始包餃子。早上和好的面已經醒透了,她揪出一小塊搓圓、擀皮、捏褶子,動作很熟練。麵皮在她手裡轉了兩圈就變成了一個圓圓的薄片。
鍋裡的水燒開了,咕嘟咕嘟冒著泡,她把餃子一個一個下進去。餃子在水裡翻滾,沉下去,又浮上來,破了皮的餡散在湯裡,渾濁一片。
她想到了王桂芬前天買回來那兜水果,車釐子、藍莓、陽光玫瑰,花了四五十塊。王桂芬自己吃,也給陳建民留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