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們偷走了我的人生》第48章 證據鏈成形(1)

作者:混亂的兮·15小時前

周國強家的客廳變了樣。牆上貼滿照片和紙條,紅線連著,像張巨大的蛛網。茶几上攤著幾張白紙,密密麻麻寫滿字。

沈若蘭一進門就愣住了——這不是一個退休老人的客廳,這是一個刑警的作戰室。

從酒會回來之後,第二天下午,沈若蘭去了周國強家。

周國強的客廳不大,但今天變了樣——牆上貼滿了照片和紙條,用紅線連著,像一張巨大的蜘蛛網。茶几上攤著幾張大白紙,上面密密麻麻寫滿了字。

這讓他看起來還像個在辦案的刑警。

“坐。”周國強指了指沙發,自己搬了一把椅子坐在白紙前面,手裡拿了一支記號筆,“我們把目前掌握的證據梳理一遍。”

他在白紙的最上方寫了“沈若蘭身世案”幾個字,然後在下面畫了三列。

“第一列,直接證據。”他在第一列下面一條一條地寫:

“一、鐵盒子裡的收養交接書——證明沈若蘭被養母收養,且身份標註為趙氏家族之女。”

“二、趙家金項鍊和玉鐲子——趙家信物,證明趙家對真千金的身份認同。”

“三、王桂芬拍攝的養母抱孩子的照片及背後簽名——證明王桂芬參與了交接過程。”

寫完這三條,他換了個顏色,在第二列下面寫:

“四、清河縣人民醫院員工名冊——王桂芬是婦產科護理員,具備掉包條件。”

“五、1990年3月護理值班表——王桂芬在掉包期間請假三天,時間吻合。”

“六、王桂芬的辭職報告——事發後不到三週辭職,行為反常。”

“七、孫德明的證詞——王桂芬親口說過‘把孩子換掉了’。”

“八、老支書劉德山的證詞——1990年春天有穿深色外套的女人來村找養母,且確認嬰兒腳踝有柳葉形胎記。”

“九、趙德茂私人律師陳守義的證詞——趙德茂生前一直在尋找被掉包的孫女,且記得胎記。”

“十、趙德茂遺囑草稿——明確寫明‘真正之趙氏血脈不得被剝奪繼承權’。”

第三列他寫了“待獲取”:

“十一、DNA鑑定結果——兩週後出。”

“十二、趙德茂正式遺囑——需去公證處調取。”

“十三、中間人身份——王桂芬和養母之間還有一個人負責轉交嬰兒,目前不明。”

周國強放下筆,退後兩步看了看整張白紙:“如果DNA鑑定結果出來證明你是趙家血脈,那麼第一列和第二列的證據就形成了一條完整的證據鏈。

我們從掉包的動機、執行過程、參與者身份、交接環節四個維度都有了證據支撐。”

沈若蘭看著那張白紙,上面每一個字都對應著一段真實發生過的往事。她的前半生就是被這些東西毀掉的。

“那掉包的動機是什麼?”她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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