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槌還沒落下,趙明珠突然站了起來。所有人的目光刷地轉向她。她嘴唇動了動,像是想說什麼,又咽了回去。法警上前一步,她重新坐下了,椅子腿刮過地面,發出刺耳的聲響。
沈若蘭攥緊了拳頭,指甲掐進肉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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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
法院的宣判庭跟上次開庭的法庭不一樣,小了一些,但旁聽席上坐得滿滿當當的。方遠坐在第二排,旁邊還有兩個他不認識的記者,大概是從別的地方趕來的。
方遠跟沈若蘭打了個招呼,沈若蘭點了點頭。
沈若蘭坐在原告席上,張律師坐在她旁邊。陳建民坐在旁聽席最後一排,靠近門口的位置。他坐得很直,兩隻手放在膝蓋上,像是怕擋住後面的人。
他今天穿了一件深藍色的夾克,跟昨天一樣,頭髮還是梳得整整齊齊的。
趙明珠也來了。她坐在被告席上,身邊只有一個律師——上次那個三人團隊,今天只來了一個。趙明珠穿了一件灰色的西裝外套,沒有化妝。
她的臉很白,不是那種化妝品的白,是那種沒有血色的白。頭髮沒有做造型,簡單地別在耳後,露出乾乾淨淨的耳朵。耳垂上沒有戴耳環,以前她總是戴的。
法官進來了。所有人都站了起來。
法官坐下來,翻開判決書。法庭裡安靜得能聽到空調運轉的聲音。
“本院認為——”
法官的聲音不大,但在安靜的法庭裡,每個字都聽得清清楚楚。
“原告沈若蘭與趙德厚之間存在生物學父女關係,有省城司法鑑定中心出具的鑑定報告為證,親權機率99.99%。本院予以確認。”
沈若蘭的手在桌子底下攥緊了。張律師看了她一眼,輕輕點了下頭。
“被告趙明珠與趙德厚之間不存在生物學父女關係。被告趙明珠在訴訟過程中提交的兩份DNA鑑定報告,經本院委託重新鑑定,均系偽造。本院對上述報告不予採信。”
旁聽席上有人輕輕地吸了口氣。沈若蘭聽到身後方遠的筆停了一下,又接著寫。
趙明珠的律師低下了頭。趙明珠本人沒有動,眼睛直直地盯著前方的桌面,像是在看什麼,又像是什麼也沒看。
“1984年11月16日,原告沈若蘭出生於市婦幼保健院,生母為孫玉蘭,生父為趙德厚。同日,趙德厚安排將原告沈若蘭與林秀芝之女趙明珠進行掉包。
上述事實有出生記錄塗改照片、鄭護士長證言、趙德明證言等證據佐證。”
法官繼續念著。他的語速不快,每個字咬得很清楚,像是在唸一份寫了很久的東西。每念一段,法庭裡就響起一陣翻紙的聲音——記者們在對照手裡的材料。
方遠的筆在筆記本上沙沙地響,寫得飛快。他旁邊那個記者也在寫,但明顯比方遠慢,好幾個字還塗了改、改了塗。
趙明珠的律師翻了一下手裡的材料,發出很輕的紙張聲。他的手在抖,檔案的一角跟著晃。趙明珠坐在旁邊,兩隻手交疊放在桌上,指甲修得很整齊,但指關節發白。
沈若蘭一個字一個字地聽著,每聽一句,心裡就松一分。這些話她等了四十年。
“判決如下:一、確認原告沈若蘭為趙德厚的親生女兒。二、被告趙明珠應停止冒用趙德厚女兒的身份。三、趙德厚的遺產按照法定繼承處理,原告沈若蘭享有合法繼承權。
四、被告趙明珠偽造司法鑑定文書的行為,本院已另行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