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眼無聲》第213章 寄出(1)

作者:劉劉劉劉劉少爺·10小時前

省城公安局家屬樓的樓道燈壞了兩盞,三樓拐角是暗的。方遠征摸黑走到自己門前,鑰匙在鎖孔裡轉了半圈,門開了。兩室一廳,老婆在濱海,孩子在省城大學住校,這套房子他一個人住了三年。客廳裡只有一張桌子、一把椅子和一個堆滿卷宗盒子的書架,茶几上落了一層薄灰,灰上面放著一個菸灰缸,菸灰缸滿了一半,菸蒂都是同一個牌子的。

他反鎖了門,拉上窗簾,開了檯燈。燈不亮,黃的,剛好能照亮桌上一塊地方。他把從法院帶回來的手抄本攤開,五頁紙,在燈光下一行一行地重新核了一遍。筆跡很用力——他在法院檔案室抄的時候,每一筆都壓得很深,紙背能摸出字痕的凸起。

第一頁。恆達電子一九九五年工商年報。三十萬技術諮詢費,匯給鄭國平。審批人林永明,聯籤人周長青。

第二頁。同年五月,二十萬居間服務費,同樣匯給鄭國平。審批人林永明,聯籤人周長青。兩筆合計五十萬。

第三頁。同年四月,二十萬人民幣匯給田中商事株式會社——摺合約三百萬日元——備註貨款結算。田中一郎收到了這筆錢,把它叫封口費。

第四頁。鄭國平的收款賬戶:濱海市商業銀行,賬號抄在紙上,十個數字,他核對了三遍。

第五頁。周長青——恆達電子影子董事。工商登記上沒有他的名字,但審批單上有他的親筆簽字。簽了就是有權,有權就是站在所有事情背後的那個人。

五頁紙,一張桌子,一盞檯燈,一個人。

方遠征把筆放下,很輕地往後靠了靠,椅背發出吱呀一聲。夜已經深了,家屬樓裡安靜得能聽見水管裡水流過的聲音。他在這個位置上坐過無數個夜晚——當刑偵副隊長的時候半夜翻卷宗翻到天亮是家常便飯。但今晚不一樣。今晚他手裡這五頁紙不是別人的案子,是他的搭檔徐建國的命。一九九五年他在濱海脫不開身,沒能跟徐建國一起去省城查恆達。徐建國一個人去了,然後人沒了。方遠征在濱海接到訊息的那天晚上也一個人坐在辦公桌前,坐到天亮,菸灰缸塞滿了,什麼都沒查出來。

等了六年等來了徐建國的兒子,十九歲,帶著晶片,凌晨四點半站在周國安的家門口。從那天起方遠征就知道,他這個做叔叔的欠了一筆賬,一筆拖了太久的賬。現在這五頁紙就是他還賬的方式。

他想起徐建國最後一次給他打電話。那天徐建國在省城,聲音壓得很低,說在工商局查到了恆達的進口價虛高,中間有田中商事的影子,還有一個人,名字還沒對上,但快了。方遠征問他需不需要自己從濱海趕過來,徐建國說不用,明天的火車,回來再說。回來再說,這四個字後來成了方遠征手機裡最重的一條通話記錄,因為他沒有等到那個。第二天晚上他在濱海值班,半夜接到電話說省城通濱海的老盤山路上有一輛貨車衝下了護欄,追尾了一輛小車,小車裡的人沒了,貨車上兩個人輕傷。事故結論四個字:酒駕墜江。方遠征當時就說了兩個字,放屁。徐建國不喝酒,全濱海認識徐建國的人都知道他滴酒不沾。但說有什麼用,卷宗上四個人的簽名整整齊齊,每一個簽名都在告訴他:這件事不在你的轄區,不歸你管,別問了。他沒有再問,但他也沒有忘。那個別問了變成了一根卡在喉嚨裡的魚刺,吞不下去,咳不出來,每一次咽口水都扎一下。

他開啟電腦。一臺老舊的二手筆記本,開機要一分多鐘,風扇嗡嗡地響。他登入趙明遠給的加密郵箱,雙手放在鍵盤上一字一句地打。他打字不快,但從不打錯字,做刑警的習慣,報告上一個錯字都不允許有,因為錯一個字在法庭上就是漏洞。他把五頁手抄的內容逐條敲進去,敲完了從頭到尾核對了兩遍。兩遍都過了,他點了傳送。

第一封郵件,致趙明遠。

然後他開了第二封。這封直接寫給周國安。趙明遠之前把周國安的郵箱給了他,說緊急情況下可以直髮。方遠征判斷現在就是緊急情況,趙明遠轉一道要耽擱半天到一天,在這一天裡周長青那邊可能已經動起來了。他不能等。同樣的五頁內容,同樣的逐字核對,又發了一遍。

第二封郵件,致周國安。

他停了一下。手指懸在鍵盤上方,螢幕上游標一閃一閃的。前兩封郵件是給前線的,趙明遠負責法務對接,周國安負責立案追查。但還需要一封給後方。海妍在濱海守著家,守著碼頭和工廠和一群把命交到徐文俊手裡的人。守家的人需要知道前線打到哪裡了。

他重新起了一封。

海妍。方叔查到了。周長青,聯籤。證據已發給趙明遠和周國安。你保管好文俊貿易的材料,穩住碼頭的人。等文俊回來。如果文俊沒有按時回來,打這個電話,東京老陳。號碼文俊那裡有。方叔查完了。

他打完查完了三個字,手指停在句號上多摁了半秒。

該歇了。

第三封郵件,致海妍。

三封郵件全部發出去的時候,螢幕上顯示的時間是凌晨一點十七分。他關了電腦,但沒有關臺燈。他坐在桌前,手掌壓著合上的手抄本,感覺到紙頁和桌面之間的那層薄薄的空氣被擠出去。他不抽菸了,菸灰缸裡那些是昨天抽的,但想抽。他忍住了,因為明天還要去法院再跑一趟。銀行流水裡的收款方資訊還差一條開戶行,城東支行還是城南支行,他要親眼再確認一遍。查完這一條就全了,全了他就買下午的火車票回濱海。

六個小時。省城到濱海,綠皮火車從華北平原穿過,窗外的田野一塊一塊地往後退,退到最後就是海。他在這條線上往返過無數次,調來省城三年,每個月都回濱海看老婆,有時候坐火車,有時候搭同事的順風車。但他從來沒有像明天這樣想回去過。不是因為怕,是他答應過徐文俊,查完就停。停的意思不是暫停,是交棒。他把查到的東西交出去,讓前面的人繼續跑,自己在後面歇下來。

燈關了。房間裡黑得只剩下窗簾縫裡漏進來的一線路燈。他在黑暗裡合上眼睛,腦子裡過了一遍明天的時間表:六點起床,七點出門,八點法院開門第一個進去,查完開戶行資訊,最遲八點半出來。九點前到火車站,買一張靠窗的硬座,下午三點左右就能看見濱海的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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