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生活裡都不過是小配角,與那些主角無關;原來的素月會嫁給俞管事,往後半生,過得慘不忍睹。」
關於我,那書裡只寫了一句。
成婚後受俞管事虐打,最終?掉,做了棲蘭院井裡第八個鬼。
侯爺知道後,說一個小丫鬟不必講究喪事,和以前的人一樣辦了便好。
那位「神仙」一直在想,怎麼金手指總落在主角身上。
「我想讓你繞開危險,你卻為救朋友,仍往那裡去了。每回我出聲,好像反倒把你往更壞的地方送,後來才明白,就算我不說話,你也肯奮力活著,在你自己的日子裡,你其實比誰都勇敢。」
她說,要謝謝我。
「我已經在收集證據,起訴要跟那個打我的丈夫離婚,真正給我膽量的,就是你,素月。」
我沒想到,所謂大仙,也只是另一個同名的女人。
那句我是否還能再見長安,我也沒有問。
下一步會發生什麼,誰都不能事先知道。
我抬手,摸那片快要散去的文字,好像隔著這世界,碰到另外一個自己。
她救下了我,我也救下了她。
17.
有一天去澤州的途中,一群人將我「邀」進了一輛馬車。
他們一路什麼都不肯說,只告訴我,主人要見我。
我問能否去澤州沅縣的陶記書坊,給我捎個訊息,也沒有人理會。
大約走了八九天,車隊一路扮作商隊,經過州縣都順順當當,沒遇上盤查。
最後到的是臨州東街巷。
......
兩個月以前,經牙行牽線,有個很肯花錢的富戶,買下了巷子最裡面那處宅院。
我這一路事事依從,其實是心裡生了點盼頭,我沒什麼值得他們拿去利用的,與我有關係的人,能算得上的,只有長安。
進了宅子,也終於見著他們說的主人,週二爺。
他彷彿有病,歪在椅中,抬手讓丫鬟別點薰香。
眼睛抬起時,那目光像溼漉漉三月的細雨,看誰都帶著一層霧。
我本以為往後再不必跟這般貴人往來,他卻讓坐下,講了個故事,是長安從前的事。
許多年前,驍勇將軍宋長峰打敗忽魯臺,叫草原人足足三年不敢犯境,聖上卻並不為此高興。
「赤巖山擺宴的時候,陛下一連發了六道旨意,要宋長峰迴安京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