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是照規定問了一句,卻攔住了更多麻煩。
許蔚忙完工作來接我時,酒店正在收走入口處準備安裝的迎賓架。
架子上沒有列印任何人的臉,只有一張訂單編號。
她看了一眼,拉開車門。
“完了?”
“今天完了,後面還長。”
後面的確不短。
丁家先收到一筆退賠,是羅福全拿自己多年積蓄湊的。他透過律師提出,希望他們撤回指控、保住兒子。
丁家同意接收依法退賠的錢,沒有同意幫忙推翻事實。
偵查推進後,錢的去向才陸續清楚。
方案諮詢只花了八千,其餘款項裡,有車款、消費支出,也有羅晟此前欠下的債務。
這不是我叫財務查一查就能拿到的賬。
是辦案人員調取記錄,與收款人逐一核實後,才拼完整的。
酒店舊會議樓從未被交出去,對羅家父子來說,它卻已經替他們付過好幾筆錢。
又過了幾個月,鄭律師告訴我,羅福全參與策劃、幫助取信的證據已經補齊。
那份承諾書也查明是冒用我的簽名製作的。
許蔚簽名的來源,同樣核實了。
羅福全交回的工作手機裡,有他拍下的婚禮踏勘確認單。傳送記錄顯示,照片被轉給了羅晟。
羅晟用它拼出見證人簽名,又將檔案發給丁家和婚慶。
許蔚按要求補充了材料,把自己的原始簽字用途說清楚。
回來的路上,她問我,辦公室裡那袋婚禮資料還在不在。
“在,相關原件已經留好記錄。”
她點頭。
“該配合的我配合。查完了,我們還接著選場地。”
我握了一下她的手,沒有再道歉。
他們偷用過我們的安排,卻沒有資格把那些安排全都毀掉。
羅晟最初還堅持,自己不知道父親有沒有真的取得同意。
直到他手機裡那份未傳送的草稿被提取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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