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神力啊,這夠買好幾個正經妖王了。
還有一個更絕的。
“混沌獸”。
名字一出來林舒眼珠子都亮了。混沌,那是洪荒開天闢地之前的概念,比盤古還早。這個“混沌獸”簡介裡寫著——“形態模糊,面目不清,疑似上古遺種,無任何神系歸屬”。
無任何神系歸屬!
在林舒的經驗裡,沒歸屬的往往就是洪荒被拆散後的殘留。這種沒人認領的好東西,才是撿漏的核心目標。
一千二百神力。貴,但林舒覺得值。
混沌獸的實力也不差,半神三階,不算頂尖但也說得過去。
召喚。
一團霧氣凝聚,逐漸成形。
林舒滿懷期待地盯著。
霧氣散去。
面前站著一隻……灰色的,圓滾滾的,眼睛特別小的……
“饕餮?”林舒試探性地問。
圓球一樣的生物眨了眨豆大的眼睛,懵懵懂懂。
也不對。饕餮雖然貪吃但好歹兇猛。這玩意兒看著完全人畜無害,甚至有點蠢萌。
通臂老猿釋放氣勢。
混沌獸打了個哈欠。
不是無畏,是真的沒反應。它好像對一切都提不起興趣,連蟠桃遞到嘴邊都只是舔了舔,又縮回去。
林舒仔細研究了一下它的天賦面板。
混沌本源,品質問號。效果——“身處混沌狀態,免疫一切外在干涉,包括但不限於物理攻擊、法術攻擊、精神控制。同時也無法主動對外界造成任何影響。”
免疫一切?
也輸出不了?
“這不就是一塊肉盾麼。”林舒嘀咕,“不,連肉盾都算不上,肉盾好歹能嘲諷拉仇恨。你倒好,誰都打不動你,你也打不動誰,純粹一個掛機擺爛的靈魂。”
混沌獸眨眨眼,又打了個哈欠。
更要命的是,它連歸屬都掛不上。變化神職對它沒效果——不是改造不了,是這東西的混沌特性連改造本身都免疫了。
一千二百神力,買了個倉鼠球。
林舒把它丟到花果山一個沒猴去的角落,權當寵物養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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