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韻想了想,然後笑了:“因為我是妖神啊。妖神說到做到。”離侖看著她,沉默了一會兒,然後伸手拉住她的手腕,把她拉到自己身邊坐下。
他沒有說話,只是握著她的手,拇指在她的手背上輕輕摩挲。清韻靠在他肩上,看著窗外的月光。“離侖。”她輕聲說。“嗯。”
“以後你不用和趙遠舟比。你送的東西,我都喜歡。他送的,我也喜歡。但喜歡的原因不一樣。他送的東西,是因為朋友的情誼。你送的東西,是因為……”她頓了頓,臉微微紅了,“是因為是你送的。”離侖的手指微微收緊,把她握得更緊了一些。
“……嗯。”那天之後,簪子戰爭終於告一段落。
清韻頭上的簪子從三支減少到了兩支她把文瀟的素銀簪還了回去,留下了趙遠舟的琉璃簪和離侖的白玉簪。兩支簪子風格不同,但在她頭上居然意外地和諧。
趙遠舟看到的時候,笑著說:“很好看。”離侖沒有說好看,但也沒有說難看。他只是看了清韻一眼,然後別過臉,耳根微微泛紅。
文瀟在旁邊觀察著這一切,忍不住感嘆:“這兩個人,一個是明著吃醋,一個是暗著較勁。清韻能活到現在,真是個奇蹟。”卓翼宸深以為然地點了點頭:“我越來越覺得,當妖神最大的挑戰不是打妖怪,是處理人際關係。”
文瀟看了他一眼:“你說得對。”但清韻知道,離侖的醋意並沒有消失,只是換了一種方式表達。
比如,每次趙遠舟和清韻說話的時候,離侖就會出現在附近不一定在旁邊,但一定在視線範圍內。
有時候是靠在門框上看書,有時候是坐在院子裡喝茶,有時候是站在遠處不知道在看什麼。他的表情永遠是那副面無表情的樣子,但清韻知道,他在聽。
比如,每次趙遠舟給清韻夾菜的時候,離侖就會不動聲色地把她碗裡趙遠舟夾的菜夾到自己碗裡,然後給她夾一筷子自己做的菜。
清韻問他為什麼,他說:“你吃我的就夠了。”再比如,有一次趙遠舟和清韻在河邊散步,離侖沒有跟著。
清韻以為他終於放心了,結果回來的時候,發現離侖就坐在河邊的柳樹下那個位置剛好能看到整條河岸,又不會被發現。
他手裡拿著書,但清韻注意到,書又拿反了。“你在這裡坐了多久?”清韻問。“不久。”離侖面不改色地說,“出來散步。”
“帶著拿反的書散步?”離侖低頭看了看手裡的書,沉默了一瞬,然後把書翻過來:“現在正了。”趙遠舟在旁邊忍不住笑了:“你不用擔心,我們真的只是散步。”
離侖看了他一眼,難得沒有懟回去。他只是站起來,走到清韻身邊,自然地牽起她的手。
“回去吧。”他說,“該吃飯了。”清韻被他牽著往回走,回頭看了趙遠舟一眼。
趙遠舟對她笑了笑,示意她不用管他。
清韻轉過頭,看著離侖的側臉灰白色的頭髮在風中微微飄動,表情還是那副冷冷的樣子,但他的手握得很緊,像是怕她跑掉一樣。她忍不住笑了。
“離侖。”
“嗯。”
“你以後想跟著就跟著吧。我不趕你。”離侖的腳步頓了一下,然後繼續往前走。
他沒有說話,但清韻感覺到,他的手握得更緊了,而且他的耳根紅了。
文瀟說得對,這就是修羅場。但清韻覺得,這個修羅場也沒那麼可怕。
至少,有兩個人在乎她,願意為她吃醋,為她較勁,為她做出各種笨拙的、可愛的、讓人哭笑不得的事情。她是被在乎著的。這就夠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