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遠舟拿過她的手機,盯著那幾行字看了很久。
“這是你寫的?”他問道。
她點了點頭:“這幾天我也在想,如果我是讀者,更願意看到什麼樣的故事……”
見他沒有打斷,宋婉清繼續說了下去:“而且,你身邊這些人,趙辰、錢路寬、李佳薇,他們的故事都可以寫進去。一部小說,不可能只有兩三個人。舟哥你要是願意,寫寫我……也可以……”
她的話,讓陳遠舟的眼睛亮了亮。
想了想,他點頭道:“你說得對。直接寫君悅,確實不夠吸引讀者,也難以下筆。從我自己寫起,這些人都能順著進來了。”
“婉清,謝謝你。”他抓起她的手,“你這個建議特別重要,幫我解決了一個大難題。”
她搖了搖頭,正要說什麼,他已經跳下床朝客廳跑去。
身後傳來一個聲音:“如果有一天我也離開了,你也會這樣想我嗎?”
只是,或許是聲音太小了,又或許是他太興奮,並沒有聽到。
客廳裡傳來鍵盤的噼啪聲。
宋婉清翻身下床,拿起一件外套,走到陳遠舟身邊,輕輕披在了他身上,又倒了一杯茶,退到臥室門口。
他抬頭看了看她。
燈光下那兩條長腿分外惹眼,可他只是看了一眼,又把目光收回到螢幕。
事實上,他並沒有立馬動筆開始小說的創作。
他想了個笨辦法,把這一年經歷的事從頭到尾捋了一遍。
好的壞的,風光的丟人的,一件一件按時間順序列出來。
在他看來,小說無非就是講故事,得有起伏,不能一直順風順水,也不能從頭慘到尾。
好事壞事穿插著來,讀者才願意往下看。
最終的成品,就是把這些故事全部串起來,撐起一篇三十萬字以上的文稿。
等他終於把最後一個場景落筆——和李曉嬌一起去紅山,看到那片盛開的向日葵,窗外的天已經亮了。
端起桌上那杯涼透的茶水喝了一口,他把游標挪到文件第一行,敲下了整部小說的開篇。
那是他揹著書包去宿舍敲門、被人喊“滾”的場景。
又想了想,他決定把敘事時間拉長到了兩年,從2008年秋天到2010年夏天。
理由很簡單:僅僅一年,太短了。
在他的認知裡,劉君悅從未真正離開過。她活在他心裡的另一個維度,另一個世界,不受時間約束。
但在小說裡,他想讓她留得更久一些。
這樣一來,他從兜裡只剩三塊錢的窮學生,到後來站在國賽領獎臺上,這段完整的成長弧線,才足夠撐起整個故事的主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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