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快?”陳遠舟有些詫異,隨即立馬追問:“查出啥問題了?”
“別的沒有反饋,只說了一件事,關於李國慶和您的工資發放問題。稅務方面認為,你們兩位並未在公司實際坐班,卻領取了高額工資,另外,李曉嬌也一樣。”
陳遠舟這才想起來,當初為了合規避稅,他讓財務給李國慶、李曉嬌,還有自己的妹妹每人名下都做了一份工資。
“沒提陳遠帆嗎?”他問道。
“沒有。”張新月語氣肯定,“正因為這一點,我覺得責任可能在我這兒。”
不等陳遠舟問,她主動解釋了下去:
“年前,就那個……被文化宮那家挖走的主管王浩,他有一次在籤工資表的時候,應該是看到了李曉嬌的名字,還問我陳總和李總拿不拿工資。”
“我當時隨口說了一句‘那肯定拿啊’。現在這個情況明擺著,應該是有知情人舉報,要不然稅務不可能查的這麼快,問題找的這麼準。”
陳遠舟低頭想了想:“你先跟我說,目前這個情況,最嚴重的後果是什麼?”
“我跟稅務那邊初步溝透過。因為您是公司的總經理、實際負責人,雖然不坐班,但多數決策都由您拍板,問題不大。李曉嬌那邊,她暑假期間有一個多月在崗,有考勤記錄,平時按社會調研人員對待,也能解釋得過去。”
“現在問題集中在李總頭上,他的月薪是一萬八,過去十三個月,給他累計發放了二十三萬四千元工資。需要補釦百分之二十五的稅款,另外還可能會產生罰金。”
“沒事,不就幾萬塊錢麼,公司出的起。”陳遠舟放下心來,“這件事你不用內疚,李總那邊我會親自溝通,他本身就是股東,之前也為公司協調過不少資源。”
又安慰了兩句,他掛了電話,隨即撥給了李國慶。
聽完情況,李國慶當場就開罵了:“他媽逼的,那小子叫啥?王浩是吧?”
“對。”
“行,知道了。稅務這邊我來溝通,萬一協調不下來,這個錢我出,你不用管。”
陳遠舟連忙解釋道:“不是這個意思,我這人您應該知道,主要是補繳稅費再加上罰款,數目還不小,說到底還是咱們公司的損失。能解決最好,要是真協調不下來,肯定由公司承擔,沒關係。”
他這麼說,倒也不是客氣。
當初李國慶掏二十萬佔了十個點的股份,按當時的情況看,這個價格談不上多便宜,也說不上吃虧,算是正常的商業合作。
可這一年間,李會長在人情、關係、資源上的付出,陳遠舟是看在眼裡的,所以真要涉及稅費和罰金,他自然不會在這個事情上斤斤計較。
“行,那就先這樣,我找人溝通,咱們自己家的事回頭再說。”李國慶隨即掛了電話。
陳遠舟鬆了一口氣。
在他看來,但凡能用錢解決的事兒,都好說。
既然稅務這邊已經給出了初步定論,這場被舉報導致查賬的風波,也就算是過去了。
至於張新月的主動擔責,他自然不會去怪罪她。
但要說因為這個姑娘的一番敞亮就百分百相信她,那也不至於。
問題的根源本就不在她身上,明知道大機率不用承擔後果的坦白,在陳遠舟看來只是一種生存策略。
不管是為了立人設,還是藉機試探,都是職場裡常見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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