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蕃崛起》第132章 吐蕃的第一個五年計劃。(1)

作者:智慧的丹·12小時前

邏些城內萬眾矚目。紅山宮殿前的廣場上,九重臺階之上設立著鎏金詔書檯。在文武百官、各部首領和萬千民眾的注視下,赤德祖贊(親臨宣政殿,頒佈《吐蕃帝國五年振興詔令》。

寅時三刻,旭日初昇。宮門緩緩開啟,儀仗隊手持金戈肅立兩側。贊普身著絳紫色龍紋朝服,頭戴七寶金冠,在香爐繚繞中登上詔書檯。臺下,來自各茹、東岱的使者跪拜聽詔。

奉天承運,贊普詔曰:掌印官朗聲宣讀,聲音在廣場上回蕩,朕承天命,統御雪域,今察時勢,特頒此《五年振興詔令》,以固國本,以富民生。”

詔令內容分為五章,條理分明:奉天承運,贊普詔曰:

朕承天命,統御雪域,今察時勢,特頒此《五年振興詔令》,以固國本,以富民生,以強兵甲,以興文教。各茹、東岱當恪遵奉行,不得有違。

第一章 土地改革令

一、推行均田之制:

凡吐蕃在籍農奴,按丁授田。男丁授田二十畝,女丁十五畝,童丁五畝。所授之田永為世業,可傳子孫。

二、限田之令:

貴族封地以千畝為限,超出之數由官府平價贖買,轉授無地之民。寺院田產依例清查,不得隱匿。

三、租佃之規:

佃租不得逾三成,立契為憑。嚴禁私加賦役,違者嚴懲。

四、牧場地制:

劃定草場疆界,分予各部。鼓勵興建棚圈,儲草越冬。

第二章 市場經濟令

一、平準之設:

於邏些、桑耶、昌都等十城設平準倉。豐年平價收購,歉歲平價出糶,以平物價。

二、商稅之制:

行累進稅法,資財千兩以下者免稅;千兩至五千兩徵五之一;五千兩至萬兩徵十之一;萬兩以上徵十五之一。

三、護商之策:各主要商道設護商營,剿匪安民。商隊往來,免徵交易之稅,只取市肆之租。

四、天竺貿易:

擴建迦摩縷波港,增建泊位十處。設天竺貿易總督府,統理海事。番商往來,當予便利。

第三章 教育改革令

一、學府之擴:

邏些學府增置農學、商學、工學分科。各茹選送俊秀子弟入學,資費由官給。

二、實務之考:

官吏升遷,當察其治績。田畝增益、商市繁榮、文教昌明,皆為考成之要。

三、譯經之業:

。列譯在皆方醫、數算、文天,外之經佛。籍典之唐大、竺天介譯,院經譯設

令障保會社 章四第

:設之貧濟、一

。斤一油,斤五十面稞青給月每。獨孤寡鰥養收,院貧濟立城各

:立之館醫、二

。藥方研,醫良納廣。文分取不,疾診民貧,所十館醫辦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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