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認錯人》第11章 書展,去不去(1)

作者:神秘藍色小姐姐·6小時前

「平臺那邊問我們,作者有沒有興趣參加線下活動。」 「下週末有個書展,我們訂了展位。臺上有新作者見面環節,你算一個。」 「我?」 「你。」編輯把手機推過來,上面是一張海報的草稿,「就在這個展位,你站這兒。」 海報上印著她的筆名。字小。縮在三個大作者名字底下——像誰把她的名字塞到牆角去了。她盯著看了一會兒。海報的紙邊卷著。她伸出手指,把那個角按平了。 看了兩年,第一次在紙上看見它。 「我要講話嗎?」 「說兩句就行。介紹介紹自己,聊聊這本書。」 「聊什麼?」 「隨便聊。寫這本書的時候在想什麼,後面的更新計劃,都行。」編輯頓了頓,「你不用背稿,你寫的東西你自己最熟。」 「臺下會有多少人?」 「看運氣。人多的時候幾百個,人少的時候……」編輯想了想,「十幾二十個吧。」 「要是沒人來呢?」 「那你就當來逛書展了。」編輯笑,「門票我們報銷,午飯算我的。」 「到時候真有人來嗎?」 「有我們的人,也有平臺的運營,都靠譜。你什麼都不用管,上臺就行。」 她低頭看那張海報,看了很久。編輯把海報收起來,折了一下。那道摺痕留在紙上,壓不平。 「我想想。」 「不急,後天給我答覆。」 編輯又補了一句:「還有個事,平臺把你那本書放進了完讀推薦位。就是那種,讀者把一本書從頭讀到尾,系統才會推薦的位子。」 「意思是?」 「意思是,能被放進去的書不多。」編輯說,「你的書,有人是認認真真讀完的。」 回程她坐的是反方向的車。 下午兩點的地鐵不擠,車廂裡還有空座。她坐在靠門的位置,對面站著一個女孩,抱著帆布包,低頭看手機。她本來在回訊息。抬頭。純屬偶然——誰規定抬頭得有個理由。 最上方一行書名,兩個字。 那兩個字她寫過很多遍。手寫的,列印的,簽名的時候也寫過。 第一站,上來一批人,把她的視線切掉了一半。女孩往車廂裡側讓了半步,手機沒放下。 第二站,一個拎著貨箱的大哥站到了女孩前面,整個畫面被切走了。她伸了伸脖子,從縫隙裡只撈到一角:半截手臂,舉著手機,很穩。 那半截手臂一首沒動。她想,這人看得真慢。 她坐著沒動。心裡癢。像有人拿指甲一下一下撓。 第三站沒到之前,她幹了件特別沒出息的事——站起來,假裝要下車,往那個角挪了兩步,越過一整排後腦勺,偷瞄了一眼。 包帶滑到胳膊上了。她沒扶。 還在。她心跳得有點快。低頭一看,攥著扶手的那隻手,指節全白了。 她鬆開手,甩了兩下。 今天她數的是站。 第三站,人潮漲上來,徹底看不見了。她被擠回原來的位置,心裡空了一塊,低頭看自己的鞋。鞋尖上有一小塊早上踩到的水漬,己經幹了。這一站她沒再往外看。看了也沒用。 第西站,車門開了。 再關上的時候,她朝那個角落看了一眼。空的。人沒了,書也沒了,連那半截舉著手機的手臂也沒了。她甚至不確定那個女孩是不是在這一站下的。 前後不到十五分鐘。那姑娘自己一點不知道——有個人在對面,替她把站數過去了。一站,一站。 她連一句謝謝都沒說出去。 說了又能怎麼樣呢。說「謝謝你讀我的書」嗎。 她把這句話嚥了回去,跟那個人潮一起,留在了那一站。晚上到家,她在備忘錄裡寫:「今天有個人看了我的書西站。她不知道。」寫完往前翻了兩頁。上一條是半個月前的,就三個字:「想放棄」。 她在群裡問:「下週末有人要逛書展嗎?」馬兔兔秒回:「去去去!聽說有限量帆布袋,我八點半就去排隊!姐我陪你去,我給你當保鏢!」 「你就為了帆布袋吧。」 「才不是!」馬兔兔發來一個捂臉的表情,「我是為了姐!帆布袋是順便的!」 丁書喵隔了半小時回:「我下午有個心理出版的論壇,可能趕不上你的見面。你們自己玩,別管我。」 「管你幹嘛,你又不懂小說。」馬兔兔發了個壞笑。 「我不懂小說。」丁書喵回,「我懂你們倆。」 鍾緞竹看著這兩條訊息,笑了一下,回了一個「好」。然後她點開和編輯的對話方塊,打了兩個字。 「我去。」 發出去之後,編輯很快回了:「定了!別慌,讀者都很溫柔的。」她看著這句話,想起評論區那條「更新太慢了作者你是不是在釣我」。 她剛要放下手機,編輯又發來一條。 「對了,見面有個環節,每個作者念一段自己書裡最喜歡的話。你想好念哪段了嗎?」 她盯著這句話。書裡她最喜歡的一段,是第三十七章的最後一句。她當時改了三遍標點。 那是半夜兩點。她坐起來,一個字一個字往回加的。加完還藏了一句,藏在只有她自己知道的地方。 她還沒想好,要不要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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