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8.
因為我有開了天眼的彈幕。
但我不能如實交代。
一是警察未必相信,二是一旦坦白,我會有知情不報的嫌疑。
我本來打算在彈幕剛出現的時候就報警,但我報警太早,我爸媽包庇我姐,意圖拿我定罪的罪證就無法坐實。
我可以放過他們,並且給過他們機會。
在臥室裡換紅衣服的時候,和我媽說了心裡話。
只要她對我有一絲愧疚,一絲感情,在那時候放棄了誣陷,我便會直接報警,我爸媽不會被這個案子牽連。
可是他們沒有珍惜機會,仍然堅持拿我定罪!
那一刻我就下定了決心,一定要將他們也送進監獄,讓他們承擔應有的代價!
想到這兒,我說出了早就準備好的解釋:
“一開始,我的確不知道爸媽給我安排的相親物件死了,只以為是什麼歪瓜裂棗,所以沒有去見。”
“可今天他們上門問罪的時候,我就瞬間清醒過來了。”
“原來他們騙我去參加相親的目的,是拿我定罪!”
“而他們雖然不在乎我,但畢竟有血緣關係,不會毫無緣由地送我入獄。那麼唯一的可能性,就是他們在利用我、想讓我幫我姐姐頂罪!”
警察半信半疑地問道:
“也就是說,你也是在推測,並沒有實際證據?”
我點了點頭:“是的。”
又一副忽然想起來重要線索的樣子:“對了,爸媽說昨晚他們住在我家,而我之前在家裡安裝過攝像頭。”
“不知道攝像頭有沒有拍到什麼東西。”
說著,我拿出手機,翻找監控記錄。
還沒有找到,意識到所有罪名已經徹底敗露的陳澤依,就慌亂地推開警察意圖逃跑。
但她當然跑不掉。
且這一跑,警察就什麼都明白了。
“將他們帶上警車,押回去審訊!”
下一秒,我爸媽和陳澤依都被按在地上,強行控制住。
他們的臉上只剩下絕望和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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