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法官當庭宣判。
“判決如下:准許原告周嶼與被告溫晴離婚。被告溫晴不分得任何夫妻共同財產。”
法槌落下,聲音清脆。
走出法院大門的時候,溫晴從後面追了上來。
“周嶼!”她聲音嘶啞,踉踉蹌蹌攔在我面前,頭髮散了一半,眼睛紅腫,
“你滿意了?你把我全毀了!房子沒了,錢沒了,什麼都沒了!你滿意了?”
法院門口的記者還沒散,長槍短炮齊刷刷轉過來。
溫晴不管不顧,指著我的鼻子:
“周嶼,你毀了我一輩子!你毀了我跟陸凱!你看著陸凱變成狗,你看著我往火坑裡跳,你從頭到尾都在算計我!”
我停下腳步,看著她。
“你說完了?”
溫晴喘著粗氣,胸口劇烈起伏。
“那符,你求來的;大師,也是你找的。”
我一字一句,語氣平靜,“溫晴,我沒毀你。你走的每一步,都是你自己選的。”
“你——”她抬起手,指尖幾乎戳到我臉上。
“所有這一切,根源從來不是我。”我看著她,
“是你和陸凱,一心想要用邪術奪走我的命,霸佔我的家產。如今的結局,是你們自己種下的。”
溫晴張了張嘴,一個字都說不出來。
她站在那裡,肩膀慢慢塌下去,整個人縮了一截。
記者們的快門聲噼裡啪啦響成一片。
我繞過她,走向停在路邊的車。
我爸媽已經上了後座,我媽從車窗裡探出頭,朝我招了招手。
上車,關門,車子發動。
後視鏡裡,溫晴還站在法院門口,被一群記者圍著。
她的身影越來越小,最後消失在街角。
我媽坐在旁邊,握了握我的手。
她沒說話,只是攥得很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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