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養了七年的狗,被前男友送給新歡做網紅寵物》第十一章 11第三天下午(2)

作者:麻醬小王·11小時前

他不但翻出了年糕生病、住院和搬家的影片,還特意把所有看起來“可憐”的片段分門別類儲存。

也就是說,在他主動提出寄養年糕以前,他已經把故事需要的“證據”準備好了。

我又找到唐可欣最早釋出的預告。

日期是我出差前一天。

她只拍了一條模糊的金色尾巴,配文:

“明天,帶一個受傷的小生命回家。”

那時,年糕還趴在我的行李箱旁邊,叼著我的拖鞋不肯鬆口。

他們連狗都沒有接到,就已經決定它是被虐待的。

我的同事幫我聯絡了當天活動的品牌方。

品牌方最初不願意提供資料,只說自己也被矇騙了。

律師正式發函後,他們才交出合作溝通記錄。

唐可欣在提案裡寫:

“犬隻前主人長期虐待、棄養,救助後性格發生巨大反差。”

“真實故事,所有權清晰,無糾紛風險。”

她還承諾持續拍攝年糕的康復過程,打造“從不相信人類到重新學會愛”的成長線,並圍繞它開發聯名胸揹帶、零食和玩具。

合作定金已經打進她簽約公司的賬戶。

而賀舟,是這個專案的對接人。

郵件裡,他不止一次建議品牌方增加衝突。

“前主人早晚會來要狗,可以提前引導粉絲站隊。”

“只要把她塑造成見錢眼開,後面即使有權屬爭議,也會變成賬號的熱度。”

“狗有癲癇反而是賣點,可以做長期救助內容。”

我盯著最後一句,看了很久。

原來年糕每一次抽搐、每一次住院、每一顆必須按時吃下去的藥,在他眼裡都不是痛苦。

是賣點。

賀舟從來不只是“幫女朋友拍幾條影片”。

他是整個計劃最早的參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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