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人吭聲。
“我找。”
我轉身往他們臥室走。
我媽在身後喊了一聲你站住,我沒停。
他們的臥室比我的雜物間大三倍,雙人床、大衣櫃、梳妝檯。
我拉開床頭櫃的抽屜,一個一個翻。
第三個抽屜裡,壓在一沓發票下面,有一個褪色的塑膠袋。
塑膠袋裡裝著兩罐早已過期的奶粉,和一個對摺的紙條。
我展開紙條。
紙條已經發黃了,摺痕處快要斷裂。上面的字是用圓珠筆寫的,筆跡潦草,像是匆忙間寫的。
下面是一個手機號碼。
紙條的背面還有一行小字,像是後來加上去的:
“孩子健康,父母雙方條件好,非貧非困,另有隱情,概不退換。”
非貧非困,另有隱情。
這八個字讓我停頓了幾秒。
我拿出手機,把紙條拍了照。然後把紙條重新摺好,放回塑膠袋,塑膠袋放回抽屜。
我媽站在門口,臉色鐵青。
“你把照片刪了。”
“不刪。”
“張念,我養了你十八年,你就是這麼報答我的?”
我把手機揣進口袋,繞過她走出臥室。
“十八年,你算過在我身上花了多少錢嗎?”
我站住,回頭看她。
“要算的話,那一萬塊都不該給我。對吧?”
她的臉一陣紅一陣白,嘴唇抖了半天,一個字都沒說出來。
我從客廳經過的時候,張玲衝我喊了一句:“張念,你別犯傻,你親生父母要是有錢,能把你送出去?指不定是什麼窮山溝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