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王之制》第41章 再加一項罪名(1)

作者:豆杉ds·8小時前

許縝收到公開水運章程的第三天,百津收到新的公文。

公文裡沒有誇大韓葉的兵力,也沒有說他占城奪倉,只寫了三句話:

以舊軍欠條為憑,聚攏無籍流民;以臨時章程為令,煽動商民抗詔;以護路為名,阻礙中央審糧。

最後一項罪名落下時,祝之月正在給兩袋損耗糧找賠付人。

她看完公文,問:“現在有幾項罪?”

韓葉道:“叛將、扣糧、抗詔,再加煽動商民。”

“挾民自重沒了?”

“改成聚攏無籍流民。”

祝之月笑了一聲:“連罪名也會改賬。”

審案使在碼頭宣讀公文,要求韓葉三日內交出全部證人、公開水契和舊部名冊。

韓葉站在人群裡,沒有上前。

審案使看見他:“韓將軍,朝廷已經給過你機會。”

“你要證人做什麼?”

“統一核驗。”

“由誰核驗?”

“中央審案院。”

“核驗之後呢?”

“按案情處置。”

韓葉看向那幾名證人。溫船工、女醫、老船工和小船行掌櫃都站在不同的地方,沒有人靠在一起。

他們知道,只要一同出現,便會被寫成一支有組織的叛軍。

“證人不會交。”韓葉說。

碼頭上的人群開始騷動。

審案使抬手,騎兵將弓弦拉開:“你要抗命?”

“我說的是不交證人,不是拒絕核驗。”

“有什麼區別?”

“核驗可以在公開水契下進行。每一份證詞由三方抄錄,原件分開保管。”

“你沒有資格制定規則。”

“你也沒有資格讓證人只剩一份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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