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王之制》第42章 各走一段水路(2)

作者:豆杉ds·13小時前

若有真正的婚盟契約,可申請審查。

祝之月把信摺好,放進公開賬夾層。

她沒有問韓葉會不會被擋在山外。

問了也沒有用。

西邊的山路會替他回答。

就在這時,一艘剛從百津出發的舊船靠上碼頭。船底傳來一聲輕響,船工撬開底板,發現一枚黑色私印。

印文不是祝家,也不是商盟。

是一條彎月壓著三道山紋。

祝之月認出那是岑嶺三王勢力的私印。

她握住印章,望向韓葉離開的方向。

百津的水路通向西方,西方的婚盟卻已經伸手探進了百津。

兩個人各走一段水路,真正的水流卻從來沒有分開。

韓葉帶何樸和舊部西去鹽場,祝之月留在百津主持臨時水運。臨行前,兩人在閘門下各自取走一份抄本:韓葉帶走收鎮令,祝之月帶走公開水契。

“你不怕他們說你們分裂?”許縝問。

“我們本來就不能永遠走同一條路。”韓葉說。

祝之月看著他:“但每條路都要把賬送回來。”

韓葉點頭。

水閘落下前,鹽場來的白髮女人送給他一塊鹽磚,磚上刻著三十七個軍籍號。祝之月則收下一枚陌生印章,印面是一彎月壓著三道山紋。

那是岑嶺三王勢力的私印。

百津的船工在閘門兩側同時敲響木槳,像在為兩條路線報時。

韓葉的隊伍向西。

祝之月的船向南。

而赤梁城方向,一封將他們並列定罪的詔書,正沿著水路順流而下。

詔書抵達前,韓葉與祝之月在南閘邊見了最後一面。韓葉要西入岑嶺,帶走收鎮令底稿、證人和幾名舊部;祝之月要留在百津,維持公開水契與七日水運章程。

兩人把共同掌握的證物分成三類:必須同行的、可以留在原地的、需要由第三方保管的。許縝的印裂交給公共屋,祝家原契留給七名船工,收鎮令底稿由韓葉帶走。

“若有人說我們已經結盟稱王呢?”祝之月問。

“讓他們看具體做了什麼。”韓葉說,“運糧、護傷兵、公開賬,不會因為他們換一個稱呼就變成另一件事。”

臨別時,祝之月把一枚灰牌交給韓葉。灰牌只能代表一艘臨時公共船,不能調船、徵糧或發軍令。韓葉收下,說自己終於有了一塊比軍印輕得多、也更難濫用的牌。

。牆的條欠滿面一和點記登個七是後,閘南在留月之祝。下屬的為自就葉韓過跟經曾因人沒,行同否是擇選自各人證和工船、部舊。車裝始開伍隊行西

。本副的下抄經已邊岸走帶有沒卻,快很得送書詔把流水。路水設私、央中絕拒、民商煽同共月之祝與葉韓著寫面紙,下而流順書詔

。錢工的誰下欠、糧多了拿、船上候時麼什在己自道知人的多越來越有卻,人主有沒時暫路水津百。南向船的月之祝,西向伍隊的葉韓

。天一那的國分始開正真王三過撐能不能,賬的印王有沒些這看是而,捕追是只不也,亡逃是只再不路段一下。燈孤盞一起亮裡暮在口山的嶺岑方西

。人個一給證部全把願不但,證舊份幾有說樸何,印的誰是己自明證能有沒有問又人燈守。有沒說葉韓。旗有沒有們他問先,隊車見看人燈守的口山

”。天明到帶西東和人把能誰認只,旗王認不路山。下鎖把兩社村和我在放冊賬,屋西住兵傷,屋東住人證。來進自各就那“:屋小的邊旁啟開,刻片默沉人燈守

。上合後在門的印王有沒道一第,口山了進伍隊。前眼在還像卻牆條欠面那的下留月之祝,了見不看經已燈的津百。方南眼一了頭回葉韓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