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王之制》第19章 審契日(2)

作者:豆杉ds·18小時前

“那鹽牌呢?”

“鹽牌不屬於你。”

“誰說的?”

老婦人說:“鹽井裡的人。”

一句話讓廳裡再次安靜。新郎沒有拔刀,只把手從袖中收回去。

山門長老最後蓋下見證印,卻在印旁另寫一行:本印僅證今日記錄,不證所有條款永遠有效。

韓葉看見那行字,第一次覺得岑嶺也許真的能學會讓契約留下出口。

審契結束後,三王使者沒有立即離開。每個人都在等誰先承認婚盟無效,誰先承認無效,誰就要承擔山口守軍的空缺。

新娘走到驛亭外,摘下頭上的金簪,插進山門石縫。

“這是我自己的證物。”她說。

南陵使者問:“郡主,你要反悔?”

“我只是不願讓別人的軍隊寫進我的婚書。”

岑嶺王府的人想取走金簪,老婦人用鑿子擋住:“證物留在見證地。”

爭執間,山口外傳來急報:一支不屬於三王的隊伍截住了北靖王運糧車。

車上沒有糧,只有三份婚盟抄本。

韓葉看向無字白旗:“第四方不是來護婚的。”

“是來拿賬的。”祝之月說。

山門長老讓人重新點鐘。

審契結束,真正的裂國才剛開始。

審契的第一件事是確認婚契是否仍然存在。新娘本人沒有到場,侍女只帶來她的口信:婚契可以審,不能替她完成。

三位繼承人都同意審契,卻在契約副本上爭執。長支說正文在自己手裡,次支說副本在水城,幼支則拿出一頁被撕掉封面的抄本。三份文字有一條關鍵差異:護送隊是否可以臨時呼叫鹽船。

韓葉讓抄錄員逐字比對,發現差異不是後來篡改,而是三份文字從一開始就不是同一版。有人把“可請求”寫成“可呼叫”,把“共同確認”寫成“先行確認”。

祝之月問三位繼承人誰見過原始婚契。三人都說見過,卻沒有人能說明封印時辰。山口長老拿出鍾冊,證明封印時三王使者並未同時在場。

婚契因此不能直接判真偽,只能確認不同版本都曾被使用。韓葉把三份文字分成原文、抄寫誤差和可能的改寫,任何一欄都不先蓋最終印。

新娘的侍女聽完說,郡主不會接受一份連自己都不知道是哪一版的婚書。她要求將婚契暫停,所有已經依契調動的人和船先回到原登記狀態。

這會讓三王損失已經調出的親兵和鹽船。使者們同時反對,甚至暫時放下彼此的敵意。韓葉看見這一幕,知道三王真正共同的不是婚盟,而是從模糊條款中獲利。

審契結束時,山口沒有宣佈婚成或婚廢,只宣佈三份文字進入公共複核。三王的軍隊各自退開半里,婚亭空著,石桌上的三份契約卻比任何一面旗更像一場戰爭的地圖。

三份文字是婚書、船契和糧約。婚書寫兩族聯姻,船契寫三十七艘船歸誰管理,糧約寫婚盟期間軍隊如何取糧。三王只想談婚書,韓葉堅持三份必須同時審,因為婚姻一旦生效,另外兩份很可能被當成附帶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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