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津三座城分別收到三王勢力的糧運令。
一城聽太子,一城聽次王,一城接受三王的債權護運。
臨時水運章程被拆成三份。
船從第一城到第二城,要重新申報;從第二城到第三城,要重新稱重;跨過三城,必須交三種不同的損耗保證。
祝之月嘗試保住一條公共水路。
她讓每一座城都公開自己的要求,誰都可以讓糧經過,卻必須由下一座城先承擔損耗和治安責任。
沒有城願意先簽。
地方官說:“我們只是不想替別人背鍋。”
祝之月道:“所以糧會在你們門外爛掉。”
岑嶺傳信時,韓葉正在審契案桌前。
信中說祝之月已經失去大半船隻排程權,百津的船工開始各自加入不同護船隊。
最後一行是:皇帝病重,京城即將停朝。
韓葉把三份裂令並排放在桌上。
太子令上寫統一排程,次王令上寫軍糧互保,三王令上寫債權護運。
三份都沒有寫誰負責船損。
長老看完,終於承認:“景衡朝已經不是一個能由單一詔書維持的國家。”
山口外的風忽然變冷。
韓葉看向北方。
裂縫不是從王府開始的。
它從每一座不願先承擔損失的城門開始。
祝之月把三座城的要求抄在同一張水路圖上。
第一城要前一城承擔船損,第二城要下一城擔保治安,第三城則要求所有船先交一筆“可能發生的損耗”。三條要求首尾相接,誰都自稱只是謹慎,結果卻沒有一艘船能完整走過三城。
她讓公賬一號船裝上半船糧,故意只走第一城到第二城。
第一城查了三遍,收了過閘費;第二城稱重時發現少了一袋,要求補齊後才放行。船工把實際少糧的時間記下,發現那一袋不是在水上少的,而是在第二城的驗倉棚裡被換走。
“把船扣下。”地方官說。
祝之月問:“扣下後,誰承擔船工的工錢?”
地方官不答。
“誰承擔那半船糧在倉外曬壞的損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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