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都不願承認稅錢被扣,卻也不願先把自己的名字寫進一筆沒有用途的賬。
三日後,城中仍然缺糧。祝之月讓人開啟木箱,把其中一部分用於買米,買米的憑證、糧價和發放名單全部貼出。
稅線沒有消失,只從一道暗門變成了一條所有人都看得見的線。
公開稅線後,最先反對的是城中的小商戶。他們說大商盟有舊契可以抵,小商戶只有現錢,稅一公開,便會把他們先推到最前面。
祝之月讓每家商戶寫出三個月流水,不要求蓋印,只要求兩名鄰鋪見證。
有人罵她把窮人的賬也拿出來曬。
她答:“不曬,官府只會看見你交得起;曬了,至少有人知道你交不起的時候也活過。”
一名賣鹽的婦人拿出賬本,賬本里大半是賒賬。她問能否用鹽磚抵稅,地方官說不行。
祝之月把這句話寫進稅線旁邊:鹽磚不得抵稅。
“你為什麼替他寫?”韓葉問。
“因為拒絕也是規則的一部分。”
稅官後來改變了說法,允許鹽場以運鹽工時抵一部分公共稅。祝之月沒有把原先那句刪掉,只在旁邊補上修訂日期和修訂人。
臨時稅線終於有了第一次修改。
修改沒有讓所有人滿意,卻讓人知道規則會留下改過的痕跡。
臨時稅線劃下後,第一批交稅的是一隊帶著傷兵的商船。稅官按每船收取,船工說其中一半是救傷者的空船位,不該與貨船一樣繳稅。
祝之月讓稅官把船位拆成貨物、人員和救急三欄。稅官說這樣會給人鑽空子,船主則說不拆便會把救人當成貨物。
一艘船上有二十七名傷兵,其中十人沒有軍籍。軍方要求全部按軍船免稅,百津則認為軍方已把船交給公共水路,不能既享免稅又保留單方徵用。
韓葉讓傷兵本人或同伴說明上船時間和實際用途。無法證明的部分暫按普通人員計,不將“不明”自動算作軍務,也不把軍務自動算作免費。
稅官因此少收了兩成,要求從下月補回。祝之月沒有同意,改為讓軍方承擔其中一半公共救急費,商船承擔另一半,傷兵家屬不納。
“這不是讓稅更亂嗎?”稅官問。
“現實已經亂了。”祝之月說,“我們現在只是在決定亂到哪一欄。”
修訂後的稅線在三處水臺同時公佈。舊線留在檔案中,新線旁邊寫明原因和負責者。臨時制度沒有假裝一開始就正確,反而因每次改動都可追溯,慢慢獲得了比王府口頭豁免更可靠的信用。
稅線公佈後,最先來鬧事的是一群賣炭人。他們說自己只運木炭,不該按軍需收稅;稅官卻指出其中三車裝有箭桿和弩臂。賣炭人承認箭桿是替守軍帶的,卻堅持自己的炭不能因此一起被扣。
韓葉讓人把三車貨分開過秤。軍需部分按軍用價登記,木炭按民用價登記,運費則根據車伕實際走的路分攤。稅官不滿,認為這樣太慢,賣炭人則說如果每次都要拆貨,商路遲早斷掉。
祝之月讓兩邊各找一名人來學會記賬。三日後,新的稅單上出現了四欄:貨物、用途、路段、承擔者。它仍然麻煩,卻不再用“全車軍需”四個字把車伕和賣炭人一併推成軍戶。
一名稅吏偷偷把三車炭寫成“軍用”,想借差價獲利。賣炭人當場指出,他認字不多,卻記得自家炭袋上有七道麻繩印。稅吏只好重寫稅單。
韓葉把這件事寫進告示,不是為了誇賣炭人,而是讓人知道臨時稅線允許被核對。舊線沒有被抹掉,新線也沒有被說成永遠正確。三王的使者看著那面寫滿補註的稅牆,第一次覺得一座城可以用更慢的方式拒絕他們的口令。
臨時稅線實行一月後,南岸一名船工拿著交稅憑來到山門,說同一船貨在兩處都被收過。兩張憑都是真的,區別只在一張寫了“過閘”,另一張寫了“護送”。祝之月讓兩處官署共同退回重複部分,並把稅名拆成用途,避免下一次只換一個說法就重新收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