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津三座城各自開始收稅。
船從第一城到第二城,交一次水稅;從第二城到第三城,再交一次;若要進入岑嶺水道,還要交第三王的債權費。
祝之月讓賬房把三份稅單貼在同一面牆上。
稅名不同,金額相近,用途卻都只寫“維持秩序”。
一名地方官說:“公開稅單會讓百姓不安。”
“不安已經存在。”
“你要我們解釋每一文錢?”
“不是解釋,是記錄。”
一座小城拒絕交第三王稅款,當天便被斷糧。
城中人派船求助,祝之月決定先運糧,再追究稅權。
船到城下,地方守軍攔住去路。
“糧可以進,稅先交。”
祝之月站在船頭:“稅單沒有寫用途。”
“那是王府的事。”
“糧也是百姓的事。”
爭執持續到黃昏。
最後兩條小船靠岸,守軍沒有放火,祝之月也沒有讓船工拔刀。
糧袋從船上卸下,三份稅單仍舊沒有人簽收。
這不是勝利。
只是第一次有人在交稅以前,問了一句稅要去哪裡。
夜裡,第三王的人把稅單重新送回船上,補寫了一欄:用於保護債權。
祝之月把它與太子稅單、次王軍糧費並排擺開。三張單的金額都不大,真正讓人難以承受的是每過一道門都要重新證明自己沒有偷糧。
一名船工問:“若三方都說錢用來保護,誰保護我們?”
祝之月沒有回答。她讓賬房取來一隻空木箱,把三種稅款的收據投入其中,再把木箱鎖在渡口公示棚裡。
“錢先不進任何一方的私庫。”她說,“等他們各自派人來說明用途。”
地方官大怒:“你沒有資格扣下稅錢。”
“那就請你在賬上寫明,我扣下了哪一筆、依據哪一道令、由誰承擔延誤。”
官員的手停在印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