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閘後的窄路通向三座倉口。
第一座掛著鹽商的牌子,第二座屬於小船行,第三座已經廢棄,只剩一扇歪斜的木門。
祝之月在第二座倉口的賬冊裡看見了一枚舊印。
印文是“百津驗貨”,邊緣缺了一角,正與三家船期上的印記相同。
“這是祝家的嗎?”韓葉問。
“不是。”
“可三家都用過。”
“百津以前統一驗貨,所有碼頭都能借用這枚公印。十年前廢止後,印應該交回水會。”
倉主急忙解釋:“我們只是從鹽行借來的。”
鹽商又說:“鹽行的印也從船行借來。”
小船行掌櫃道:“那是舊規留下的,不是我們私刻。”
韓葉把三人的話寫在同一張紙上。
祝之月看見後,說:“別寫誰說的。”
“為什麼?”
“寫了名字,他們會先互相咬。沒寫名字,他們才會怕別人手裡也有同樣的賬。”
她取出一張溼紙,按在舊印上。
印痕很清楚,缺角像被誰用刀剜走。
“拓三份。”她說。
“交給誰?”
“三個互相欠債的人。”
當天下午,三份舊印拓樣分別送到了東堤、鹽行和小船行的掌櫃手中。沒有附信,只有一句話:此印仍在使用。
夜裡,東堤的護船隊先撤了。
撤得很快,連停在岸邊的兩條巡船都沒有收繩。
何樸看著空蕩蕩的水面:“他們怕了?”
“他們怕的不是我們。”韓葉說,“是怕另一家先把自己賣出去。”
祝之月將三本欠賬攤在桌上:“東堤欠船行的過閘費,鹽行欠東堤的修堤錢,小船行欠鹽商的借糧銀。舊印一旦被認定有效,三家都能把過去三年的貨說成合法。”
“那就一起查。”
“一起查,最先被抓的是底層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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