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葉問:“你為什麼信我?”
掌櫃嚥了口唾沫:“我不信你。我只是不想一個人拿著這枚印。”
當晚,第三座廢倉的門被人從裡面鎖上了。
鎖是新的。
鎖孔裡還插著半截斷鑰匙,鑰匙柄上刻著一個小小的“祝”字。
祝之月沒有碰那把鑰匙。她讓船工把廢倉外的泥土鏟開,果然發現三道不同的腳印:一雙軍靴,一雙軟底鞋,還有一雙鞋尖沾著祝家船油。
“有人想讓我們以為是祝家開的門。”
韓葉指著鎖:“新鎖,舊鑰匙。真正開門的人知道里面會換鎖。”
掌櫃低聲問:“那枚舊印呢?”
他從袖中取出半枚盟主印。印面裂紋與祝家舊印相同,只是斷口更平,像是同一塊印被不同人從兩邊摔過。
祝之月接過兩枚印比對,發現其中一枚印背粘著一層紅色粉末。
“不是印泥,是硃砂夾鐵。”
韓葉問:“做什麼用?”
“在紙上留痕。”
她把印按在一張白紙上,紙面沒有出現字,反而浮出一串極細的編號。那串編號正好對應三十七塊被燒黑的軍牌。
掌櫃臉色發白:“這枚印從不出議事廳。”
“那就說明議事廳裡有人不需要走門。”
廢倉外突然響起敲門聲。敲門人沒有說話,只在門板上按了一枚紅印。
與兩枚舊印一模一樣。
紅印蓋在廢倉門上,卻沒有留下完整的邊緣。祝之月用油紙拓下三枚印,發現三家船行、南市糧倉和一座被廢的軍驛都曾使用同樣的舊印。
韓葉問審案使是否認得,審案使說舊印屬於百津舊商盟,早已登出。許縝的公文卻顯示登出時間晚於兩家船行使用時間。
同一枚舊印不可能同時被登出又有效。有人要麼篡改登出日期,要麼一直保留著一枚能繞過新規的印。
廢倉內的糧袋被重新編號,箱底找到三張收貨票。每張票的收貨人不同,卻都有一個共同的中間人:已經失蹤的倉丁阮衡。
祝之月說阮衡曾為祝家船隊做過事,可能知道舊印去向。審案使要求把她也列入涉案人,韓葉反問她若知道阮衡的下落,是否能直接控制舊印。
審案使沒有回答,只讓人封住廢倉。門外突然有人敲門,紅印再次按在門板上,印泥顏色與三份舊票完全不同。
這說明至少有兩枚相同的舊印正在被使用。祝之月沒有開門,先把所有抄本分給在場的人,要求每個人把自己看到的印面差異寫下。
敲門人離開後,門板上的紅印被雨水沖掉一角。韓葉把殘痕封存,提醒眾人:相同的印不能證明相同的人,正如相同的命令不能證明相同的責任。
敲門人帶來的是一份舊王府調令,印面與父親舊印同源。門房看見印便要放行,韓葉攔住,先問調令的紙從哪來。敲門人說從南庫取出,南庫的出入簿卻沒有他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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