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王之制》第35章 公開水契(1)

作者:豆杉ds·12小時前

倉火之後,三座城都不肯先開閘。

誰先開,誰就可能被說成私放軍糧;誰先放糧,誰就會被其他兩座城要求分擔損耗。

水路因此停了一日。

祝之月把舊水契、船工欠契和糧渡口的驗貨記錄放在一張桌上,重新寫了一份章程。

“船期公開,貨損留痕,軍民分運。”她念道,“臨時扣船必須有三方見證。任何一方不得單獨改變水閘開閉時間。”

韓葉看著最後一條:“不能保證誰先得糧。”

“我知道。”

“也不能保證每個人都上船。”

“我知道。”

“那它能保證什麼?”

祝之月把竹筆放下:“保證誰改了規則,水路上所有人都看得見。”

這份公開水契先送到三座城。

水會保守派拒絕籤。

他們說祝家已經失去代表資格,韓葉是叛將,船工沒有資格寫水契。

可三座城的地方官簽了。

不是因為相信祝之月,而是因為城裡的糧已經撐不起下一場停閘。地方官要一條能走的水路,至於這條路是誰提出的,已經沒有那麼重要。

三座城分別派出糧官、船主和船工,各三人,共九名見證。

韓葉沒有在主契上簽字。

他只在附頁寫下:舊部負責護路,不干涉貨物歸屬,不以軍力改變船期,不以難民名義佔用商船貨位。

何樸看見那一行,問:“你把我們綁住了。”

“是。”

“那別人呢?”

“別人也要籤。”

何樸低頭看向自己的名字。

那是韓葉讓他寫的,寫在“護路人”一欄,不是軍籍,也不是官職。

第一艘船按章程出發。

船工在船頭掛上臨時水牌,牌上寫著貨物類別、人數、水量和預計損耗。水牌不漂亮,卻足夠大,沿岸的人都能看見。

第二艘船隨後開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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