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王之制》第53章 逃兵的名字(2)

作者:豆杉ds·16小時前

何樸看著他:“所以才會有人拿死人做糧。”

倉外,臨時王府印被人用石頭砸成兩半。 逃兵藏在廢倉裡,三天沒有吃飽。他們來自景衡軍、草原護衛和商盟押車隊,彼此都說對方是叛逃者。

韓葉先問他們為什麼離開。有人說軍官把士兵當作糧袋護送,有人說部族首領強迫他們攻打邊民,另一個人說商盟為了保貨,願意把押車人留在火場。

三種答案都不好看,三方都想把逃兵交給自己的長官。

一個年輕士兵拿出軍牌,說自己沒有逃,只是拒絕執行沒有糧的進攻命令。景衡軍官說,拒命就是逃。

何樸看著他:“所以才會有人拿死人做糧。”

他讓每個逃兵寫下最後一次收到軍令的時間、實際糧數和離隊路線。不會寫的人由不同陣營的人代寫,代寫者不能替他補理由。

倉外,臨時王府印被人用石頭砸成兩半。

印的碎片旁邊出現一隊追兵。追兵要求交人,何樸讓他們先把追捕令擺出來。追捕令只寫“逃兵”,沒有姓名和行為。

“我們不交一張沒有名字的罪。”何樸說。

追兵試圖強行入倉,邊民和草原護衛共同堵住門,卻沒有反擊。韓葉讓雙方各派一人守門,避免一方借保護之名獨佔逃兵。

逃兵中有三人願意回營接受審理,五人要求留在邊市工作,剩下兩人希望去西部。韓葉把選擇分開登記,不把逃兵統一寫成受害者,也不把拒絕軍令統一寫成叛亂。

第二天,何樸在廢倉門口掛起一塊牌:離隊先登記,追捕先出示姓名和行為。

牌子掛出後,最先來登記的是一名十七歲的弓手。他說自己離隊不是因為怕死,而是因為軍官把三天的糧發成了兩天,剩下一天被說成“戰後補發”。他逃到灰原後替牧人修柵欄,不願回營。

景衡軍官說這是臨陣脫逃,要求立即押回。何樸問他當時是否有補發記錄,軍官拿不出來,只說全營都知道。

“全營都知道不是賬。”何樸把弓手的名字寫在牌上,“你若要抓,先把欠的一天寫進去。”

軍官氣得拔刀,灰原守衛立刻舉弩。弓手以為又要打起來,轉身撞翻了水桶。韓葉讓所有人把武器放低,先處理灑掉的水。

“你們每次都先管這些?”弓手問。

“因為打起來後,最先少的總是水和糧。”韓葉說。

弓手的案子被分為兩欄:拒絕繼續服役的事實,軍方欠糧的事實。前一欄可交軍法複核,後一欄必須進入軍餉賬,兩欄不得因為同一個人而互相抵消。

隨後來的是一名中年旗手。他承認自己在夜裡拿走軍旗,卻說不是為了逃,是為了不讓追兵用那面旗誘騙邊民開門。旗上有三處血跡,分別來自三個不同營地,無法證明它曾被誰帶走。

韓葉沒有把旗還給他,只讓他繼續保管,前提是每日由兩方見證。旗手答應了,卻問:“若我明天走呢?”

“你可以走。旗留下。”

旗手點頭。軍旗不再只屬於軍隊,也不能因他曾拿過就變成他的私物。

傍晚,追兵終於到達廢倉外。他們帶來一紙空白追捕令,只蓋著模糊的軍印。何樸把牌子上的規定遞過去,要求追兵先說十名逃兵具體做了什麼。追兵只說他們不聽軍令。

“不聽哪一道?”何樸問。

沒有人答得上來。追兵只得在門外等候,直到中央補令送來。那一夜,逃兵們第一次能在不立即被刀架住的情況下,聽見別人如何描述自己。

第二日出發前,十個人的去向被分別寫清。留下的五人獲得三月臨時工證,回營的三人交由軍法和欠餉兩案同時審理,去西部的兩人領取一張不帶軍籍的路條。牌子上的名字越來越多,卻沒有一個再被簡單歸為“逃兵”。

。期日發簽了卻,印軍有面票現發,實真否是票餉查先葉韓。的己自是就本票餉說則人五,資軍取盜們他為認鎮軍。票餉的來下發有沒月個三走帶只,武帶有沒們他。的來出裡營軍邊從裡夜在是人個十

。失消而弩因能不也餉欠,消抵餉欠因能不弩。邊河在丟來後,弩把一了走拿前營離在他認承人一中其,線路營離寫別分人十讓葉韓。因原的造餉欠略忽會便,離逃看只若說表代市邊,回押即立人十把求要法軍

。糧斷為行事軍的人個一因屬家免避卻,意滿不都方兩。審案待餉欠人個,糧低最屬家發先,開分分法軍與餉欠發應把出提葉韓。發不間期刑服說鎮軍,糧月一發先求要者營回名三

。開離麼什為己自明說許允被須必也,為行的己自對面須必都人個一每;”兵逃“為歸單簡被再個一有沒卻,多越來越字名的上子牌。條路的籍軍帶不張一取領人兩的部西去,理審時同案兩餉欠和法軍由人三的營回,證工時臨月三得獲人五的下留。清寫別分被向去的人個十,前發出日二第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