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王之制》第55章 牲畜交割(2)

作者:豆杉ds·13小時前

牧人拿出耳標記錄,商盟拿出債單,景衡拿出軍需收貨單。三種紙都寫了數量,只有耳標能證明羊還活過。

韓葉讓牲畜按耳標逐只清點,缺失的羊按最後一次見證地點列入待核。商盟不滿,認為牲畜不應被當作證據。

“牲畜不會簽字。”祝之月說,“所以人更不能替它們隨便寫數字。”

交割當天,一批羊在邊市外被人趕走。追趕者不是債主,而是三名景衡軍夫,他們說羊要送去前線。

邊市守門人攔住他們,要求軍方先出軍糧調撥單。軍夫說沒有單,只有口頭命令。

草原牧人準備拔刀,灰原老者擋在中間,讓人先把羊圈起來。韓葉要求三方各派一人看守,防止爭執變成搶羊。

軍方最終補出一張調撥單,數量比現場羊少三成。少出的部分被軍夫承認已經送給沿途傷兵。

祝之月說:“救傷兵可以記為緊急支出,但不能把少掉的羊藏在口頭命令裡。”

交割完成後,耳標和債單被分別封存。牧人拿到鹽,景衡拿到羊,商盟的債權則只保留對已確認數量的主張。

灰原少年在木牌背面又刻下一扇沒有門的門。

這一次,門裡多了一條路;牲畜沿著路走,邊界卻沒有因此被任何一方牽走。

交割的麻煩在第三天才顯出來。三十七頭羊在夜裡混進了另一群,耳標被雪水泡軟,其中五頭的顏色完全相同。牧人說只要看臉就認得,商盟夥計卻堅持按耳標辦,怕有人借熟悉牲畜的機會換走好羊。

韓葉讓兩邊各挑一名最熟悉羊群的人,再找一名從未見過這些羊的孩子做第三見證。熟悉的人說特徵,孩子只記錄顏色、傷痕和耳標,三份記錄互相對照。

一頭跛羊成為爭議中心。牧人說那是自家老羊,商盟說賬上這頭應當健康,若交付跛羊便是故意調換。檢查後發現羊腿的傷是剛在混群時撞的,交割前沒有留下記錄。

商盟掌櫃要求退回,牧人說傷不是自己造成。祝之月提出按實際價值折算,牧人補一小袋鹽,商盟承擔一次獸醫費用,後續若羊恢復,差額再按複核結果調整。

“一頭羊也要留尾賬?”掌櫃問。

“大賬就是從每一頭不願留下尾賬的羊開始變亂。”祝之月答。

夜裡,孩子發現耳標箱少了一枚銅釘。銅釘不值錢,卻能把一頭沒有名字的羊重新寫進別人的名下。韓葉讓人封存工具,所有交割人依次說明自己接觸過什麼。

最後查出銅釘是被一個小牧童拿走的,他想給自家的羊換新標,因為舊標磨得看不清。牧童以為自己只是修東西,沒想到差點改變一筆交易的所有權。

韓葉沒有罰他,只要求他在公共屋幫忙抄三日耳標記錄。抄到第一個夜班時,牧童問:“以後我的羊也要寫嗎?”

“只要你想讓別人承認它是你的,就要寫。”

牧童低頭看著紙上密密麻麻的號碼,第一次明白所有權不是別人承認的稱呼,也包括自己願意承擔辨認和照料的麻煩。

交割結束後,牲畜被分進兩片牧場。邊界上沒有升起新的旗,只有兩道低矮的柵欄和一份能被雙方查閱的清單。

牲畜交割是盟約中的賠償條款。北王軍隊曾徵走三百四十頭羊,南王則扣下了其中一百頭,雙方都說自己只是臨時借用。牧民要求按今日數量返還,軍鎮說其中許多已經病死,不能憑空變出。

韓葉讓獸醫逐頭檢查,按原色、年齡和健康狀況登記。死掉的牲畜由軍鎮按當時市價賠,病羊則歸還但附三月照料責任。牧民不滿意,因為病羊可能拖垮牧場;軍鎮也不滿意,因為賠償會超過當初征用價。

祝之月提出以公共牧場暫養病羊,軍鎮補飼料,牧民提供照料工。三個月後按恢復情況再分配,死亡風險由三方按責任承擔。這個辦法讓牲畜不再只是數字,也讓賠償從一次性交割變成持續照料。

一頭小羊身上有舊王府烙印,牧民要求把它留作證物。韓葉說可以保留標記,但不能把羊永遠關在檔房。於是烙印被拓下,羊進入公共牧場,清單上寫明它的去向。

交割結束後,牲畜被分進兩片牧場。邊界上沒有升起新的旗,只有兩道低矮的柵欄和一份能被雙方查閱的清單;真正的賠償不是把羊從一邊趕到另一邊,而是讓人知道這頭羊曾被誰帶走、誰負責它活下來。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