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之月把近兩個月船期鋪在桌上,用針線標出每次補給停靠點。
所有人盯著失火當夜的船。
她卻去查三天前一艘提前離港的空船。
空船沒有糧,卻帶走了最重要的東西:能證明倉裡有過什麼的搬運記錄。
運輸時間與一處被三王勢力接管的驛站完全吻合。
祝之月讓人查船主。
船主已經死了。
屍體在南渡口被發現,手裡攥著祝家舊船契。
管事說:“他可能是祝家的人。”
“舊船契不代表現在聽祝家。”
“那為什麼死時拿著?”
祝之月翻看契紙,發現船契邊緣有一道新切痕。
有人從契紙裡取走過夾層。
她把船期和屍體發現時間放在一起。
空船提前離港,穿過三王控制的渡口,回到百津,船主死亡。
沒有糧失蹤。
只有賬冊的一頁消失。
祝之月把路線抄成三份,分別送給韓葉、船工和地方官。
她沒有寫結論。
因為現在任何結論,都可能成為下一條王府公文。
缺失的船期屬於一艘名為“白沙”的鹽船。船主說那一日沒有出航,船工卻拿出一截被水泡黑的繩結,證明船曾在夜裡離開過港。
祝之月讓人查船底,發現船板新換過三塊,換板木料來自灰原邊市。
“船回來過。”
“貨呢?”韓葉問。
船主說:“鹽在,賬不在。”
缺口裡的時間正好與越界軍隊進入灰原的那一夜重合。王府軍官稱軍隊沒有上船,邊市卻有兩名搬運工說見過軍服。
祝之月沒有把搬運工直接寫成證人,而是先記錄他們看見的位置、燈色和人數。
“你總要等到什麼都確定才寫?”船主問。
”。置位有也定確不讓要我。是不“
。名船去刪求要來人派方地,後出送本抄線路份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