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葉召集牧場主,把南侵派欠下的糧債、馬債和鐵器債分成三欄。
南侵派長老要求所有債務一筆勾銷。
“戰爭期間的債不能算。”
牧場主不同意:“羊是我們的,鹽也是我們的。”
韓葉提出分期償還:以牲畜、鹽和過冬草料支付,暫停利息,不允許再以人質和婚姻抵押。
南侵派長老道:“你在削弱我們。”
“我在削弱你們身後的債主。”
真正支撐南侵派的不是部族忠誠,而是幾家擁有倉場的債主。
債主給騎兵糧和馬料,再讓他們替自己收債。
一名南侵派小頭目帶著十七名騎手投向邊市。
“我們不替債主打仗。”他說,“只要保留自己的牲畜。”
韓葉讓他們先交武器、登記牲畜和欠債,不承諾赦免。
小頭目問:“那我們算什麼?”
“算欠賬的人,不算天生的敵人。”
他在公開賬上寫下第一筆斷債記錄。
糧沒有斷。
只是從債主手裡被一筆筆拿回來。
斷債議題被三王使者稱為奪取合法債權。韓葉沒有否認,只要求債主出示原契、交付記錄和實際受益人。
第一名債主拿出完整契約,卻拿不出交付記錄。
第二名拿出交付記錄,卻發現糧送到了王府軍營。
第三名說自己只是代收,真正債主已經死了。
“死人的債也算?”牧民問。
“能算,但要先找到繼承關係。”祝之月說。
王府軍官要求把所有欠債恢復原狀,稱這是維持邊市信用。
韓葉把兩份賬重疊:“若信用建立在不問誰拿糧上,那只是讓下一次欠賬更快。”
斷債不是抹掉糧債,而是把債從王府總賬拆回具體的人、具體的糧和具體的時辰。
邊市糧倉照常開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