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冊記著三營軍戶共有四十七戶,三本王府軍冊卻各自只承認其中一部分。韓葉讓四十七戶逐戶到糧場報到,不問他們先前效忠哪一王,只核對現住地、家口、服役時間和實際領到的糧。有人擔心這會被當成重新徵兵,祝之月便把“報到”和“服役意願”印成兩欄,分開由本人確認。
一個姓林的木匠帶來三塊不同顏色的軍牌。他在北營修車,在東營替人守夜,妻子和兩個弟弟卻一直留在南門。三邊軍冊都把他寫成“可隨時呼叫”,沒有一冊寫過他已經連續八個月沒有回家。林木匠不願選一邊,因為選哪一邊都意味著另外兩邊把他欠下的工錢抹掉。
韓葉讓三方先按實際勞務結清,再討論今後的歸屬。北營承認修車錢,東營承認守夜錢,南門則補記了他的家口照料。三塊軍牌沒有被當眾燒燬,而是裝入公共冊的附件,註明“歷史關係,不得單獨作為現役憑據”。林木匠拿到四張收條,回家時仍沒有決定入哪一營,卻終於可以先把欠了半年的米錢還上。
夜深後,一名軍冊抄手問韓葉,若所有舊關係都這樣拆開,軍隊還剩什麼。韓葉說,剩下的應當是願意承擔、知道承擔什麼、也知道何時可以退出的人。若靠一張混著工錢、家口和兵役的冊子維持,那不是軍隊,是把人藏起來的倉庫。 被拆開的軍戶來自三營。王府把他們列入景王軍籍,梁王把同一批人列入北門守軍,陳王則說他們只是借糧戶。
三本軍冊同時發來徵召和領糧通知,軍戶家屬一天內收到三份不同命令。有人乾脆撕掉軍牌,想以普通民戶身份躲過去。
韓葉讓他們先保留自己的姓名、家屬和實際服役,不要求立刻選擇王府。軍籍的歸屬可以待核,人的口糧不能待到下個月。
軍戶議會把三本冊按姓名、父子關係、服役地點和領糧記錄逐項比對。發現四十七人被重複登記,二十人已經死亡,十七人實際在邊軍營外做護運。
夜裡,三本軍冊同時少了一頁。
公共冊沒有少。
盜走的三頁正好是十七名護運軍戶的名單。有人想把他們從三王爭奪的軍籍中抹掉,之後再以無籍流民身份收編。
韓葉沒有讓軍戶立刻重新入冊,只發臨時姓名憑和家屬糧憑,並將缺頁本身登記為證據。
一名軍戶說:“沒有軍牌,我拿什麼證明我守過北關?”
“先用三名見證人的名字證明。軍牌丟了,人不能一起丟。”
三王都不願承認這十七人屬於自己,因為他們沒有帶回完整軍糧。軍戶們第一次發現,成為誰的兵不只是榮耀,也是有人願意為你的死活負責。
十七人的軍牌來自三座軍鎮,家屬卻住在同一個難民營。三王只願認自己的牌,不願共同認家屬。祝之月讓家屬先按現居地領糧,軍牌歸屬另行復核。
軍戶沒有立即找到一面旗,至少沒有因為三方互相推諉而同時失去糧、住處和名字。拆開軍籍之後,責任也必須拆開承擔。
十七人從三個軍鎮撤回,手裡只有半塊軍牌和一份被雨打溼的欠餉單。北王說他們已在南王軍中,南王說他們是逃兵,東王則說沒有看到過這些人。十七人的家屬因此不知道該向誰領糧。
韓葉把他們的服役、受傷和實際行動分開登記。七人曾在北王軍中服役,五人被南王臨時徵調,三人替東王運過軍械,另兩人只是跟著撤民隊伍。身份可以有多個來源,責任不能因此變成無人承擔。
三王各自願意承擔一部分,但不願承擔傷亡。一個軍戶的腿傷需要長期治療,三方互相推。醫官說傷是在北王命令下發生,軍籍卻被南王改過。韓葉讓三方共同先付基礎救治,之後按命令複核分攤。
三王都不願承認這十七人屬於自己,因為他們沒有帶回完整軍糧。軍戶們第一次發現,成為誰的兵不只是榮耀,也是有人願意為你的死活負責;十七人最終領取臨時軍屬憑,等三方複核,不再因爭奪歸屬而被同時丟在門外。
被拆開的軍戶原本來自同一支舊營,戰後被三王分別編入不同名冊。有人在景王軍中領過兩個月糧,有人在梁王軍中修過船,另有幾人的家屬被陳王府遷走,卻沒有一人擁有完整軍牌。
三王的軍官互相推責。景王說他們只是臨時護運,梁王說他們沒有正式番號,陳王則說家屬遷戶是地方事務。
韓葉讓十七人分別寫出自己過去三個月在哪裡、做過什麼、領過多少糧。十七份陳述彼此重疊,說明他們並非無主,而是被三方拆成了不同功能。
一名軍戶說自己不想回任何一王,只想回家種地。軍籍署給他發臨時返鄉憑,土地登記則根據實際耕種和家屬情況另行核驗。
另一名軍戶願意入新軍,卻要求過去三王欠的餉先記入個人賬。軍戶議會同意記錄,但不把三王的欠餉自動轉成他對新軍的義務。
十七人的名字被拆成服役、家屬、餉糧和土地四張表。三王都可以申請核對,卻不能帶走任何一張正本。
軍戶不再必須選擇一面旗才能證明自己守過邊。成為誰的兵仍然有政治意義,但不再意味著人的全部姓名、土地和家屬都必須跟著一面旗移動。 被拆開的軍戶來自三營。王府把他們列入景王軍籍,梁王把同一批人列入北門守軍,陳王則說他們只是借糧戶。
夜裡,三本軍冊同時少了一頁。
。有沒冊共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