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之月在百津碼頭公開商盟戰後債權。
船工、商戶和傷兵家屬逐一核對名字。
多數債權不是主動借款。
是戰時運輸、徵糧和修船欠條。
商盟要求停止公開。
地方官擔心集體拒債變成叛亂。
一名小商戶發現自己的債已經被轉賣五次。
最後持有人不在景衡境內。
“我欠誰?”他問。
祝之月把轉讓鏈攤開:“你欠的是一筆被五個人輪流證明存在的錢。”
“那我還給誰?”
“先別還。先複核貨有沒有真正交到。”
碼頭上的商戶開始把欠條按編號貼在牆上。
牆面很快被紙覆蓋。 貼紙的人越來越多,起初只貼自己的名字,後來開始貼債主、日期和實際領取的糧。有人把欠條貼倒,孩子便踮著腳替他扶正;有人不識字,只能讓路人念給自己聽。
商盟很快提出異議:“債權公開,會讓無關的人知道商盟的內部賬。”
祝之月說:“你們公開的是向軍戶收債的部分,不是每一筆生意。”
“債務關係屬於私事。”
“土地屬於誰也能算私事嗎?軍籍裡的口糧又算不算?”
韓葉定下範圍:公開債權人、債務人、債的來源、已交付物、已償還物和爭議狀態;不公開疾病、家屬隱情以及與債無關的私人交易。
這是一個窄範圍,卻讓商盟無法再把一張空白欠條說成完整事實。
牆上第一份被質疑的債權來自百津鹽場。鹽工老魯說,他欠商盟八十斤鹽,商盟卻說他欠八百斤。賬上多出來的七百二十斤被標註為“損耗”。
韓葉問:“損耗發生在哪裡?”
掌櫃說:“運輸途中。”
“哪一段路?”
“記不清了。”
鹽工們發出一片噓聲。掌櫃要撤下欠條,抄錄人把它釘得更牢。
公開三日後,商盟的欠條牆上出現了另一種紙。那是船工們的反賬:某年某月為商盟運鹽幾次,修船多少,未收工錢多少。兩面牆對著,同一個商盟的名字被寫在不同欄裡。
商盟掌櫃找到韓葉:“你在鼓動他們集體討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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