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同偉:這次我能走到對岸嗎?》第170章 法,不能向不法讓步!(1)

作者:天台交易員9527·19小時前

祁同偉陡然抬眼,環視全場氣場全開,鋒芒畢露:“法律的權威?我想問法律的權威來自哪裡?”

“法律的權威難道不是來自人民群眾最樸素的情感期待嗎?”

“都說一次犯罪汙染的是一條河流,一次錯誤的裁決汙染的是整個水源。”

“法律是公平的,可是這個公平,難道不是來自人民群眾的認可嗎?”

“所有人都知道打官司貴,打官司難,那為什麼他們還要去打官司呢?”

“不就是想要一個公平正義嗎?他們所求的,不就是四個字,天理昭彰嗎!”

“為什麼王永強案會被社會廣泛關注?不就是因為大家都十分的同情王永強。”

“不就是因為大家都覺得事情不應該是這個樣子發展的嗎?”

“在座的各位都是專家,都對法律有很深的研究,都對法律條文有著自己的解釋。”

“當然,我也相信在座的各位,在心裡也都很同情王永強的遭遇。”

“但難道我們就只是把同情放在心底嗎?”

“我知道改變一些事情很困難,我也知道這次的聽證會,可能並不會發生什麼改變。”

“但在這個世界上,總有一些看起來很愚蠢但卻是正確的事情,需要有人去做。”

“我也知道追求公平正義是要付出代價的,但這個代價誰來承擔?”

“難道我們要讓人民群眾自己去承擔嗎?”

“難道讓他們用自己的命運,用整個家庭的命運,甚至是幾代人的命運,去承擔公平正義的代價嗎?”

話音落地,祁同偉單手舉起手中的《刑法》,聲線陡然拔高,鏗鏘有力:

“這本種花家刑法,一共四百五十二條法條,五萬六千六百八十一個字。”

“這麼多條款,這麼多字,從頭到尾不就是用來詮釋,公平正義這四個字的嗎?”

“公平正義,這不就是人民群眾最想要、最渴望得到的嗎?”

“如果我們不能替他們說話,給他們討個公平,給他們討個公道,那要我們檢察官有什麼用?”

“什麼是法律?是天理,是國法,是人情!”

“我不相信沒有天理的國法,也不相信沒有人情的天理。”

“我希望大家都能做出無愧於心的決定。”

“用真正的公平正義,去回應每一個人民群眾的訴求,去回應他們的情感,去回應他們最樸素的情感期待。”

“法律是冰冷的,但是我們這些法律工作者不應該是冰冷的。”

“我們更不能一昧的遵循司法慣例,讓慣例成為定理!慣例只是指導!並不是真理!”

“每一次宣判是要切身實地的結合實際情況,做到具體案子具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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