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八歲的媽媽,為榴蓮離婚》第3章 為了兩個孩子(1)

作者:許一朵·9小時前

為了兩個孩子,我還是忍了下來。

丈夫可以不要我,可孩子總要媽媽的吧。

誰知道到了今天才發現,連這一點,都是我自己一廂情願。

想起來,真諷刺,也真難堪。

7.

離家幾十米,電話就一個接一個地打進來。

再走了幾十分鐘,微信的提示聲還是不停。

一直走到身上出了點汗,手機才終於沒了聲音。

我不看也能猜到,他們都在說些什麼。

問我去了哪裡,責問我怎麼能發脾氣,或者再來兩句沒放在心上的道歉,無非就這些。

開啟來看,果然如此。

家族群已經吵開了,他們三個人加油添醋,把飯桌上發生的事全發進了群。

我媽打頭陣,數落我的那些話,已經連續說了三十分鐘。

她七八十歲了,耳明目聰,身強力壯,一口氣說話還那麼有底氣,這一點,我倒挺佩服她。

「林秀,跑哪兒去了?兩個孩子到處找你,急得都快瘋了,五六十歲的人了,就沒點正經事幹?」

「兒子剛結婚,女兒眼看也要說婆家,全家都在教育系統裡,將來退休了,誰的日子能比你好過?你還整天折騰個什麼呀。」

「還有你那小姑子,我聽說是教育局跟前的紅人,你弟弟家的孩子上高中還沒定下來呢,你得上點心,別把人得罪了。」

頁面下頭還有一串紅點,那些話仍沒看完。

我按下退出群聊,又把聊天記錄一併刪掉。

一下覺得痛快了許多。

這件事,大概我很早就想幹,只不過總缺那份破釜沉舟的勇氣。

想想也真夠諷刺的,我還得謝這雙兒女,他們讓我看清,我在世上原來一直孤孤單單,才讓我恍然大悟。

我給邵明川發了微信,「咱們離婚吧,協議我過些時候寄給你,記得簽字,你想了那麼多年,這回總算能如願了。」

8.

這些年我一直做著零工,這一點,倒得感謝自己。

攢下的錢不算多,眼前過渡一陣,還是夠的。

其實他有過好多次機會,把我介紹到他們學校上班,哪怕在裡頭做個內勤也行;可他嫌我的學歷說出去不好聽,不願跟人提,事情就沒了下文。

我閒不住,這些年兒女都成家立業,照料他們的吃穿以外,有時間就出去做家政、做保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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