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八歲的媽媽,為榴蓮離婚》第3章 為了兩個孩子(2)

作者:許一朵·10小時前

可到最後,沒有一個人兌現。

一會兒工作脫不開身,一會兒嫌交通費貴,再不就是身體不舒服,或者那邊天氣不好。

反正,總有說不完的理由。

獨自坐區間車到了北京,踏上這片我一直嚮往的地方,我心裡就剩下一個想法,真美呀。

走到哪兒都想逛,逛到哪兒都想看。

兩隻眼睛,哪裡看得過來。

遺憾的是來晚了,除此以外,就都是高興和慶幸。

兒子在我的朋友圈照片下留言,「媽,別老盯著這點事,爸已經給你臺階了,順著下來不就好了嗎?」

女兒也留了話,「一個人去北京,能有什麼意思呀,媽?這回你要是沒那麼計較,爸爸不就跟你一塊去了,他就是刀子嘴豆腐心,你哄他兩句就好了嘛。」

我把兩條評論都刪了。

這麼好看的照片,幹嗎留著掃興的話。

9.

這趟北京之行,讓我開始盼著以後的日子。

原來只我一個人,也能過得挺精彩。

一路碰見的好心人很多,給我指路,教我在手機上下軟體,還教會了我怎麼打車。

沒人嫌煩,沒人責備我,遇到事也沒推來推去。

他們誇我,鼓勵我,「阿姨,你可真行呀,一個人就敢出這麼遠的門。」

返程時,我買到了特價機票,比來時的區間車票還便宜一百塊。

飛機、區間車,連地鐵和計程車,我也都坐過了,親自試下來,才知道不過就是這麼回事。

談不上神秘,也談不上多難,價錢沒有貴得付不起,事情也沒有複雜得應付不了。

飛機落地後,我先帶上離婚協議,回了一趟從前的家。

只給邵明川打過電話,沒想到兒子女兒也都在。

門開啟,他們一看我這身衣服,眼神就有了變化。

我沒管別的,只問他們,「這一身好看嗎?」

兒子吞吞吐吐了一會兒,「不大適合您吧,媽,您還是穿素淨些好,像這種大紅的,得蘭姑姑那麼白的皮膚才能穿得好看。」

我笑了笑,未置可否,再轉向邵明川,「我在北京寄給你的那份離婚協議,你收到沒有?」

他大概沒料到,我會當著孩子的面再問這件事;他知道,從前的我,幾乎不會在兒女面前跟他吵,更不會讓他下不來臺。

我想給孩子們留住父親的體面,也怕這些爭吵影響他們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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