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界團寵:盛大小姐的善惡之眼》第381章 立法建議:推動監管義務(1)

作者:狼戰神殿下·7小時前

警車碾過碎石路的聲音漸漸被城市主幹道的車流聲吞沒。盛清歌靠在副駕上,眼睛閉著,但腦子沒停。剛才那棟廢棄大樓裡的一幕幕還在反覆回放:牆上的學生照片、電腦螢幕上“靈魂出口”的直播介面、那個手腕帶傷卻眼神空洞的少年……她不是第一次見這種案子,可這次不一樣。

以前抓人,是把火撲滅。現在她發現,火源根本沒斷。

紅燈亮起,車子緩緩停下。她睜開眼,手指無意識地揉了揉太陽穴。眼睛酸得厲害,像是盯了一整晚的監控錄影。前方路口的訊號燈倒數著秒數,3、2、1——綠燈亮了,司機輕踩油門,車流重新流動。她坐直了些,從懷裡掏出那份還沒來得及交上去的行動簡報,翻到最後一頁,空白處寫著一行潦草的字:“平臺不擔責,我們永遠在救火。”

這話說得糙,但理不糙。

昨晚搗毀的那個群聊窩點,用的是正規社交軟體建的私密群組,直播掛的是某影音平臺的測試介面,誘導話術全是心理學套路包裝過的“療語文案”。他們沒用暗網,沒搞加密通訊,所有操作都在合法平臺上完成,甚至繳費記錄都走的是正規支付通道。要論技術門檻,不高。可正因如此,才更可怕——誰都能幹,換個馬甲就能重來。

她把簡報塞回口袋,掏出手機,點開相簿。裡面存著幾張現場拍的照片:一臺訊號發射器貼著某知名電子品牌的標籤,一根資料線印著“相容國家標準”,連那臺用來播放“高維召喚曲”的音響,都是電商平臺銷量榜前十的爆款。

工具沒錯,錯的是用工具的人。可如果平臺連最基本的預警機制都沒有,是不是也算變相縱容?

她想起那個叫“灰燼0427”的賬號,剛進群時管理員還假模假樣問了一句“你最近心情怎麼樣”,三輪對話後就開始推“淨化儀式體驗課”,七天內完成心理依賴構建,第十天引導自殘行為。整個流程像流水線生產,精準得嚇人。而平臺那邊呢?投訴入口藏在三級選單底下,人工稽核響應時間平均48小時,等真有人管的時候,人可能已經沒了。

車子駛入警局地下車庫,減速停下。她推門下車,金屬箱還抱在懷裡,沉甸甸的。電梯裡只有她一個人,鏡面牆映出她略顯疲憊的臉。制服領口有些皺,頭髮也被夜風吹亂了幾縷。她抬手捋了下劉海,按下六樓刑偵支隊的按鈕。

門開時,辦公室燈光已亮。幾個值班同事在各自工位上敲鍵盤,沒人抬頭。她徑直走向自己的位置,把箱子放在桌上,拉開抽屜取出隨身碟,插進電腦。螢幕亮起,資料夾列表彈出:【B區機房取證資料】【受害者通訊記錄】【資金流水分析】……

她沒急著開啟,而是新建了一個空白文件。

游標在白紙上閃爍,像在等一句開場白。

五分鐘後,標題出現:《關於明確網際網路平臺對網路精神操控類犯罪監管義務的立法建議(草案)》。

她深吸一口氣,開始整理材料。先是從案件庫裡調出過去三個月轄區內類似報案記錄,篩選關鍵詞:“情緒低落”“自殺傾向”“封閉群聊”“心理疏導群”。結果跳出17條未立案線索,其中12條涉及同一類社交軟體,9條使用相似的話術模板,比如“你不是孤獨,是覺醒前的陣痛”“痛苦是你與世界的共振頻率”。

她把這些做成圖表,附上時間軸和平臺分佈圖。一邊整理,一邊在旁邊備註:現有《網路安全法》第24條規定平臺有內容稽核義務,但“稽核”二字太模糊,到底審什麼、怎麼審、不審要擔什麼責,全無細則。就像要求司機開車必須系安全帶,卻不規定車廠要不要裝安全帶卡扣。

她盯著螢幕,手指在鍵盤上敲打:

> 建議一:強制平臺對高頻傳送特定關鍵詞組合的賬號啟動人工複核機制。例如,連續三次以上向不同使用者傳送“解脫”“重生”“告別世界”等詞彙,系統自動標記並凍結賬戶72小時,由專人介入調查。

>

> 建議二:建立“高風險心理引導內容”識別庫,由公安、心理、法律三方專家聯合制定,動態更新。平臺需接入該資料庫,即時比對聊天內容,發現匹配項立即上報網信部門。

>

> 建議三:明確平臺在接到警方協查通知後48小時內未採取措施的,視為存在過錯推定責任,依法承擔連帶法律責任。

寫到這裡,她停下來喝了口水。水杯是方晴送的,上面印著“最佳女警”,她一直捨不得換。但現在她沒心思看這些。腦子裡全是剛才那三個受害少年的臉。他們不是笨,也不是傻,只是太累了。現實壓得他們喘不過氣,突然有人遞來一個“家”,哪怕是個騙局,也願意伸手。

可平臺不能裝看不見。

她重新開啟U盤裡的聊天記錄截圖,選中一段最典型的洗腦話術:“你現在的痛苦,是因為你的靈魂太純淨,這個世界容不下你。”這句話下面,是受害者回復:“我想回家。”再下一條,管理員發了個定位,寫著“真正的歸宿在這裡”。

她截了圖,插入草案附件,又調出平臺服務協議的截圖。在“免責宣告”那一欄,加粗寫著:“本平臺不對使用者間私下交流內容承擔責任。”

她冷笑了一聲,把這句話也複製進去,批註:**當免責成為常態,責任就成了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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