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殺》【14、人丟了】(2)

作者:程果然·8小時前

8月21日,林勇打印出了數百份林瑤的尋人啟事,於街道開始張貼。

那兩天跟在他身邊的是分派來幫他的孬兒。這一大一小共騎著一輛電動車,從天微亮就出了門,晚上夜深了才回到林勇住處湊合睡一覺,除了在路邊吃碗涼皮、火燒的功夫兒外,其餘時間把林瑤的尋人啟事貼遍了本城的大街小巷。

瘦猴兒似的孬兒曬得更黑了。

林勇還找了市電臺和周邊幾個縣裡的電視臺、報紙,人家答應給他播送林瑤的尋人啟事,讓他去多洗幾張照片送去。林勇洗完照片,出了照相館,看見了張搏和他的踏板摩托。

張搏說:跟我去所裡一趟。

林勇沒敢多問一句話,帶著微薄的希冀和恐懼,搭張搏的摩托到了派出所。

那辦公室裡除了已熟悉的民警外,還有一個十幾歲二十來歲的小泡荒子兒(小混混),頭髮梢染得黃丟丟的,胳膊上還弄個拳皇紋身。

張搏說:林瑤失蹤那天下午,這小子去過你們家。我親眼看見的,昨兒剛把他拎出來。

小泡荒子兒惶恐地說:我沒去她家!

“再說?”

“我沒上樓!”

張搏帶著惡意懟他:你小子嘴裡有一句實話嗎?

張搏連嚇唬帶敲打地弄了那小子幾句,讓他把剛才給警方說的話,給林勇再老實說一遍。

那小子打量了一眼林勇,有諸多民警在場,他不大敢說話。

林勇問:你怎麼認識林瑤的?

小泡荒子兒嘀咕:她?有名兒!

林勇心跳逐漸加快,他保持冷靜地追問:有什麼名兒。

小泡荒子兒說:挺多人喜歡她的。

又解釋:好學生。長得好看,白,胸大,皮膚細發……

張搏一股無名火,踢他凳子:少他媽說廢話!

林勇問:下雨那天,你為什麼跟著林瑤去我們家?

小泡荒子兒權衡了幾秒,說:親嘴兒。

林勇以為自己聽錯了:什麼?

小泡荒子兒說:都說50塊錢能和她親個嘴兒!

林勇呆住了。

小泡荒子兒解釋:我哥們後媽生的那個弟弟在他們學校上初二,反正她給補過兩節課。喃們老一塊去他們學校那邊那個“大玩家”玩去,他們從學校出來,我看這丫頭挺好看,跟她說過幾回話。她不怎麼願意搭理人,挺好學生那個樣兒。後來我聽我哥們說,說這丫頭表面一套,實際一套,說她其實特別野……50塊錢就能親個嘴。更多錢能幹什麼,我也不知道。最開始我就是聽聽,心裡頭癢癢一下。可最近,我物件剛吹了,閒得慌。我尋思……那我試試唄。咱也不缺這三頭五十的。

林勇懷疑自己的耳朵,他想,是不是弄錯了,他其實聽到的是別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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