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茉看著那些訊息,眼淚掉了下來。
下午,公司釋出了內部通報。
孟沁因多次違規使用他人物品,造成同事身體不適,並在網路平臺傳播不實資訊,對公司造成惡劣影響,被予以辭退處理。
同時,公司收回她的員工公寓入住資格。
通報發出後,林曉第一時間打電話過來。
她聲音發緊:“孟沁還在我家。”
“她說你們只是嚇唬她,根本不會真的起訴。”
林曉沉默了幾秒。
“我看完證據了。”
“清梧,她好像也用過我的東西。”
“她住在我家這段時間,我的毛巾經常莫名其妙的溼掉。”
“對不起,我之前什麼都不知道,就站在她那邊罵你。”
我沒有說話。
電話那頭傳來一陣急促的腳步聲。
隨後,是林曉壓低怒氣的聲音。
“孟沁,你現在就收拾東西,我家不歡迎你。”
電話結束通話前,我聽見孟沁哭著說:
“林曉,你也不相信我?”
當天晚上,孟沁抱著紙箱從林曉家離開。
她失去了工作,失去了員工公寓,也失去了最後一個願意收留她的人。
可我沒有任何勝利後的興奮。
她受到的懲罰都是她應得的。
是她一次次越過別人的邊界,最後把所有能退的路都走沒了。
我的調換公寓申請終於有了結果。
行政發來郵件。
【員工公寓調換申請已審批透過,請於一周內搬離當前公寓。】
我看著那封郵件,鬆了一口氣。
我終於可以離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