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晚棠從匣中另取一張貨欠單,放在兩人之間,與兌銀憑隔開半尺。
“沈東家也替我看一筆。永豐布莊去年秋布,尚欠十八兩。”
鋪號、匹數、收貨押記俱全,紙尾蓋著永豐鋪戳。收貨人的名字潦草難辨。
“永豐掌櫃說,是東家不許付。”蘇晚棠看著她,“這句話,是你說的麼?”
“不是。”
“那就是有人借你的口,扣我的銀。”
她沒有拿首批路引來換這十八兩,也沒有因為方才認了款,便少算永豐的債。
沈知微問:“二十五日開船?”
“晚間。今日還等不到答覆,我便要留人守這筆賬。”
“明日午後前,我核清收貨、驗損和支款。確屬永豐所欠,再議怎麼付;若有一項不合,也寫明給你。”
“若誤了我的船呢?”
“誤船之損另核,另立憑據,不混進這十八兩。”
蘇晚棠的指尖在欠單上輕點了一下:“午後前答覆,我來得及收拾。過了,便是新賬。”
沈知微寫下時限,親手落押。
明日若答不出,這張落了押的紙便是另一筆賬。
蘇晚棠準她抄錄欠單,又從袖中取出一方秋布留樣。布邊收得密,織戶記號尚在,看不見水暈。
“這一塊好,不能證明整批都好。”她道,“永豐掌櫃說整批入水,請他拿當日驗貨單。不能憑他一句話,淹壞我幾十匹布。”
“明日把留樣帶來。說布溼的人,也在場。”
“可以。”
沈知微將經手人、驗貨單、留樣三項記在欠單抄件背面。
蘇晚棠收回貨欠單,仍未交出路引。
“路引不賣,也不抵債。”她道,“你查的是自己的簪,我只讓你看我親眼見過的這一段。明日若要對樣,我再帶原件。”
“好。”
長匣底層的布套揭開,副聯平鋪在案上。紙邊留著兩聯分持的裁痕;首批油料、南門、西北舊線依次列下,顧家經手欄旁寫著何順。
沈知微沒有碰紙,先看年月。
承熙十九年正月十三。
她帶來的爭產贖單,也是正月十三。
再看保驗印,“遠”字末筆有一道窄白,與舊護運副聯和木料票上圈出的缺處相類。
。到見有沒還也料油的列所上紙,原驗要印。字二”印同“添有沒,類相缺下記桃春只微知沈
。名落款收在只棠晚蘇。錄記驗查次此補付指兩十二把,號票了核面當奉朝,簿櫃開重櫃掌鋪當
”……款貨批三第“:道念聲低,尾末到寫桃春
”。掉劃“
。住頓尖筆
”。日同簪典與,日載票引路批首:寫“,道微知沈”。著留痕改“
。驗有沒還假是真是貨,批首是的寫聯副張這下眼。賬付貨批三第替是,簪典順何為以,和景謝問單贖著拿前先
。問桃春”?呢兩十六那“
”。道知不還“
。聯原出棠晚蘇要有沒也,賬客他其的家顧問追有沒,單驗查起收微知沈
。門閉未尚永。眼刺得曬面街,後午近己時鋪出
。去過行步,匣書文穩抱
。誰著有沒也誰,中匣在放分件抄單欠永與單驗查
。程啟未尚批二第時那。引路貨批首了領手經也,簪了出典順何,三十月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