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家前,我先把侯府賣了》第28章 退買(1)

作者:枕溪聽晚xi·4小時前

七月初一辰正,邢牙人在賬上又寫下六兩。

沈知微用筆桿點住“應付”二字。

“這筆錢,六月二十二日己經付了。”

邢牙人從舊卷裡找出三張收據:牙錢、昌順車馬錢,還有隨行管事與護院的誤工錢,合起來正好六兩。張張蓋著收訖小戳,最後一張還有周東家的押。

“舊賬是付過了。”他說,“可今日辦退買,總要把它列進去。”

“列作核銷,不能再列應付。”

牙行後堂敞著門窗,外頭的車軲轆聲一陣近、一陣遠。周東家坐在對面,袖口沾著車馬行的黑油。六月二十二日那天,他己經說過不買柳泉莊,此後也沒反悔。今日來,只為把這樁沒成的買賣落到紙上。

邢牙人換了張止契書。

柳泉莊只走到估價、驗界和議買,正契未立,定金未交,地契、佃約與莊上收益都不曾轉到周家名下。周家六月二十二日撤回買意,沈知微當日應允,今日補立文書。至於六兩牙錢、車馬錢與誤工錢,早己收訖,這三項再無欠付。

春桃照著舊憑條,一樣樣問周家帶去驗地的東西。繩尺己經收回,車馬空返,兩日誤工也都算在那六兩裡。周家沒有付過定金,也沒為柳泉莊預買草籽、遷挪佃戶或另租倉房。若往後再報損失,須拿出憑據,證明是六月二十二日以前因議買實際所花。

周東家在“截至今日無新增買受損失”旁落了小押。

寫到末尾,邢牙人順手添上一句:自此諸項結清,互不追索。

沈知微將紙拉回:“把‘諸項’刪了。”

“買賣都退了,還留什麼尾巴?”

“程海的腿。”

周東家屈指敲了一下桌沿:“傷賠另算,不在買價裡。”

“正因為另算,才不能讓這句話一併結了。”沈知微道,“六月二十二日送醫急救二兩,後續醫藥、照料和兩月誤工八兩,另有賠單。十兩不是買斷。明日複診若查出新的實損,照憑據再算。”

邢牙人嘆了口氣,將“諸項”圈去,改作“上列三項”。改痕就留在紙上。

“程海明日巳初複診。”周東家道,“我讓老管事陪他去。”

“我這邊讓春桃隨訪。”

沈知微把備好的頁夾遞過去。裡面有上回醫館的寄存單、賠付單副頁和傷情續賬。她囑咐春桃,請大夫寫明程海能否負重、能否遠行,還要用多少藥;寫完先讓程海自己核看。回家坐哪輛車,也由他挑。

春桃在隨訪單上留出診斷、實支和本人異議三欄。周家的老管事跟著署了名。沒有發生的藥費,紙上仍是空的。

周東家問:“你不去?”

“他複診,不是見我。”

止契書接著列驗地所得:東井、舊圖上沒有的新井、井灰與黑線、空坑,還有十二個新木架的壓印。紙上沒有寫兵械。縣署的接驗回單附在後頭,自交接那一刻起,現場封記、輪守和所收物件都歸縣署續管。沈知微手裡只有回單和副記,不能憑莊主身份擅自進封地,更不能去開井邊的封記。

黑線、井灰各有封袋號;值夜牌、值夜簿和木料原票也逐項列明。空坑搬不走,便量了長寬深淺,畫清西至,由兩名鄉約交縣裡書吏。往後誰進去、何時開驗,都該記在縣署簿上。

邢牙人將回單唸完,請雙方確認。周東家只認六月二十二日親眼見過的坑印和當日交接,不肯擔保封存以後沒人動過;沈知微也只認自己收到了這張回單。“現場始終如一”那一欄無人肯押,便整行劃掉。

周東家盯著“十二個壓印”看了一會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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