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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瑾鈺將一摞檔案遞交給法官。
“這是裝置採購合同、銀行付款流水、海關進口報關單,以及研發中心的新品登記記錄。”
他開啟投影,調出廢品站拆解裝置的監控錄影。
“烤箱和醒發箱均由沈攸寧個人賬戶支付,序列號與拆解現場的裝置殘骸一致。”
“半米蛋撻則是她離店後研發的新品,舊店選單、進貨單和生產記錄中,從未出現過這款產品。”
我起身,將最後一份檔案遞給書記員。
“這是七版試做記錄,研發日期、原料採購及每次調整內容,都有研發中心登記。”
法官逐項核對後,合上卷宗。
“原告提交的證據能夠相互印證,予以採納。”
審判長隨後宣讀判決。
“被告傅承宇、劉夢琪惡意串通處置原告個人財產,轉讓行為無效。”
“判決被告劉夢琪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返還侵佔資金三十五萬元及利息;被告傅承宇承擔全額連帶清償責任,合計執行標的四十二萬六千元。”
法槌落下。
劉夢琪突然從椅子上彈起來,撲向傅承宇,一把揪住他的頭髮。
“憑什麼讓我還三十五萬?憑什麼!”
法警立即上前制止,她的指甲卻已在傅承宇臉上抓出三道血痕。
“傅承宇,當初是你把銀行卡塞給我,說不想讓沈攸寧掌管財權!”
“你說她媽那個病就是個無底洞,怕以後被拖垮,寧可把錢分批轉出來,也不能落到沈家手裡!”
傅承宇被抓得滿臉血道子,吃痛地推搡著她。
“你閉嘴!是你天天跟我說不燒心,說女人不能慣著,立規矩要趁早!”
劉夢琪死死扯著他的衣領。
“你那是聽我的嗎?你是自己自私懦弱,拿我當擋箭牌!”
“你嫌沈攸寧開店比你能幹,嫌她媽看不上你的家庭條件,就拿我當槍使去作踐她!”
“現在出事了,你讓我去賣腎還嗎!”
旁聽席一片譁然。
法警強行將兩人分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