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默把三家出版社的報價單發過來的時候,林淵正在樓下蘭州拉麵館吃午飯。
手機震了一下,他沒著急看,而是吃了口滷蛋。結果手機又連震了好幾下。林淵皺了皺眉,把嘴裡的蛋嚥下去,這才點開微信。
“林哥!有大好事!”
“有實體出版社主動找來報價你的小說了!”
“我幫你整理了一下,做了對比表,關鍵條款都標記了。”
“你有時間看看。”
然後是一個 PDF 檔案。
最後又跟了一條:“這還是我當編輯好幾年第一次遇見。”
林淵看著這幾條訊息,嘴角不自覺翹了一下。陳默這彙報腔,跟放煙花似的,激動勁兒全藏不住。
他回了個 “知道了。”,把手機架在面前的紙巾盒上,繼續吃麵。
林淵吸溜了一大口面,然後才不緊不慢點開那個 PDF檔案。
陳默做的對比表格利落清爽,三家報價並排排列,後面附了合同關鍵條款摘錄,風險點用紅字標出來,還加了批註。表格最上方一行統一標註了出版方式:“全書授權,分卷出版。首卷收錄己連載內容約三十萬字,後續卷冊隨寫作進度陸續推出,各卷首印量根據前一卷銷售情況協商確定。”
一眼掃過去,該有的資訊全有了。
林淵一邊嚼著面一邊往下看。
華文書局,老牌國營出版社。
版稅率 8%,首卷首印一萬冊,合同期限五年。
優點一欄陳默寫了三條:國營老牌,渠道覆蓋龍國大陸新華書店系統,線下鋪貨能力三家最強;牌子硬,自帶公信力,圖書館採購、學校書單推薦這些渠道別的社擠破頭都進不去;國企穩,版稅結算從不拖欠,合作起來不用提心吊膽。
風險點也標得明白。“版權全包” 西個字被紅圈圈了出來,旁邊附了合同原文摘錄:
“甲方享有本作品在龍國大陸地區以簡體中文紙質圖書形式出版發行之專有權利,並享有本作品在上述地區及語言範圍內的有聲改編、動漫改編、影視改編、遊戲改編及其他所有衍生權利之獨家代理權。”
下面備註一行:本授權不包含港澳臺地區及海外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出版發行權利,亦不包含繁體中文及各外文翻譯版本之權利。
再往下還有一行小字,是陳默補充的:合同附帶 “作者後續作品優先簽約權”,五年期內,林淵下一本書如果出實體,得優先給華文書局。流程慢,三審三校加書號審批,從簽約到首捲上市預計西至六個月。後續卷冊交稿期限為每卷不超過六個月,逾期甲方有權催告。
林淵看到 “獨家代理權” 那幾個字,筷子頓了頓。
華文書局的好處是實打實的。新華書店的渠道擺在那裡,只要首卷鋪下去,二三線城市的實體貨架上都能看見,這是民營社比不了的。而且國營牌子響,出了書自帶一層 “正經出版物” 的濾鏡,家長願意給孩子買,學校和圖書館也願意採購。分卷出版也有分卷的好處,第一卷相當於試水,賣得動後續卷冊加印順理成章,賣不動損失也有限。
但代價也同樣實在。版權全包,聽著省心,實際上等於把整本書在龍國大陸的衍生開發權一股腦交了出去。他一個新人作者,版權簽出去之後,後續怎麼開發、賣給誰、賣多少錢,全由出版社說了算。到時候書被改得面目全非,他也只能乾瞪眼。再加上後續作品優先簽約權,等於連下一本書的出版渠道也一併鎖死了。
林淵在心裡給華文書局定了性:渠道最穩,牌子最硬,但胃口也最大,一簽就是連鍋端。
他往下滑,看第二家。
新閱文化,民營新銳出版公司。
版稅率 10%,首卷首印兩萬冊,比華文書局高出一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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