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註欄寫著:本授權僅包含簡體中文實體出版權及影視改編權,有聲、動漫、遊戲、海外出版、繁體中文出版及其他衍生權利均不在本次授權範圍,歸乙方所有。
陳默在旁邊手寫了一句批註:以後賣影視版權,決定權不在你手裡。
林淵盯著這行字看了好一會兒。
新閱文化是三家裡面最會 “賣書” 的。二十萬營銷預算砸下去,電商榜單、微博熱搜、小紅書種草,一套組合拳打出來,首卷兩萬冊大機率能賣空,甚至加印。對於想快速把實體書銷量做起來的作者來說,新閱幾乎是最優解。而且比華文書局強的一點是,除了影視權,有聲、動漫、遊戲這些衍生權還攥在作者自己手裡,不算連鍋端。分卷出版對新閱這種營銷驅動的社反而更有利,首卷造勢爆了,後續卷冊自帶流量,一本接一本出,跟網文連載一個道理。
可問題就出在影視權上。
《驚悚樂園》將來能不能賣影視版權?他心裡有數。無限流加恐怖燒腦,世界觀架構和副本設計在網文圈獨一份,這種型別改編難度大,對製作團隊要求高,但一旦做好了就是現象級。如果現在把影視權交給出版社,人家為了快速變現,轉頭把版權賤賣給不靠譜的製作公司,他連說 “不” 的機會都沒有。
而且新閱合同裡還有一條 “作者需配合營銷宣傳活動”。配合宣傳本身沒問題,但新閱的營銷風格他也有所耳聞。喜歡搞話題、帶節奏、上熱搜,會把作者本人推到臺前,籤售會、釋出會、媒體採訪一輪接一輪。
新閱的賬,短期看是賺的,長期看是有些虧。
林淵繼續往下看第三家。
青簡文化,小眾精品出版社。
版稅率 12%,三家最高。首卷首印五千冊,三家最低。
優點一欄寫得不多但每一條都戳人:版稅最高,實打實多拿西個點;版權全留作者,出版社只做實體書,其他版權不碰,自由度拉滿;口碑極好,出過的書評分平均八分以上,裝幀設計在圈內有口皆碑,做書是真用心;合同乾淨,沒有附加條款,不捆綁後續作品,不要求配合營銷,作者想幹嘛幹嘛。後續卷冊交稿期限寬鬆,每卷不超過九個月,寫完一卷出一卷,不催不趕。
合同條款也印證了這一點:
“甲方僅享有本作品在龍國大陸地區以簡體中文紙質圖書形式出版發行之專有權利。本作品之有聲、動漫、影視、遊戲、海外出版、繁體中文出版及其他所有衍生權利均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干涉。”
陳默的批註只有一句話:無營銷資源,渠道有限,首卷首印五千基本是能力上限。
林淵把三家條件從頭到尾看了兩遍,面吃了一半就放下了筷子。
三家各有各的算盤,也各有各的好處。
華文書局渠道最穩、牌子最硬,可惜版權全包還附帶後續作品優先權,等於把自己捆死;新閱文化最會賣書、短期收益最高,可影視權交出去是暗坑,營銷風格也跟他人設衝突;青簡文化條件最乾淨、版稅最高、版權全留,做書質量也有保障,可首卷首印五千冊,沒有營銷渠道,實體書基本等於自生自滅。
另外三家的合同都把授權範圍限定在了龍國大陸簡體中文,繁體版和外文翻譯權都沒碰。這意味著海外版權還牢牢攥在他自己手裡。
但沒有一家是讓他一眼看過去就決定的衝動。
他端起碗把麵湯喝了兩口,抽出紙巾擦了擦嘴,靠在椅背上,眼睛還盯著手機螢幕。
但林淵不著急。
他點開系統面板掃了一眼,“賽道拓寬” 那個任務還掛在工作列裡,半年內拿下第一份實體出版簽約。時間不急,那他肯定要利益最大化,任務是任務,能賺多點錢他又不會拒絕。
在他心裡《驚悚樂園》還沒寫完,小說的大高潮還沒寫,均訂每個月都在穩步提升。資料還有提升空間。到那時候,IP 的價值也會水漲船高,出版社的報價自然也得跟著往上抬,華文書局也許願意鬆一鬆版權條款,新閱也許能在影視權上讓步,青簡也許能把首卷首印提到一萬。
現在就籤,太過草率了。
林淵給陳默回了條訊息:“默哥,三家都看了。我想在等等看。”
陳默秒回:“懂了,先吊著他們是吧?”
“你也太首白了,不能委婉點嗎。” 林淵吐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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