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村小孩都很怕野薔薇。
這個“怕”不是因為她幹了什麼壞事,而是因為她太與眾不同了。
比如她三歲那年搬起了一塊比她還大的石頭,西歲那年徒手把鄰居家跑出來的豬摁在了地上,五歲那年她單手拎起了半袋米從村東頭走到村西頭,臉不紅氣不喘。
村裡的小孩沒有見過這種品種的人類。
他們玩泥巴的時候野薔薇在跑圈,他們追蜻蜓的時候野薔薇在做蹲起,他們互相扔石頭玩的時候野薔薇搬走了那塊他們三個人都搬不動的石頭,然後問他們:
“你們玩什麼呢”。
那群小孩看著她懷裡那塊石頭,然後他們給她起了個外號:“怪力女”。
野薔薇對這個外號的評價是:【太難聽了。有沒有文化?怪力女?我好歹叫釘琦野薔薇,你們哪怕叫我“薔薇戰神”呢?算了,小孩起的名字就這樣。】
從那以後,野薔薇就被排擠了。
是那種惡意的排擠。
村裡小孩不敢跟她玩,怕被她一拳打飛,或者怕她搬起什麼不該搬的東西砸到人。
他們也說不清楚怕什麼,就是覺得這個女生不太對勁。所以每次他們玩遊戲,野薔薇走過去的時候,他們就不自覺地安靜下來,然後假裝有事散了。
野薔薇也沒打算硬擠進去。她一個成年靈魂,跟一群五歲小孩玩捉迷藏,她怕自己把藏這事幹得太認真,躲到她們這輩子都找不到的地方去。
所以野薔薇每次都只是坐在鞦韆上,自己晃著,看著那群孩子在遠處跑來跑去。
那天下午就是這樣。
村裡的孩子在玩捉迷藏,嘻嘻哈哈的聲音從曬穀場那邊傳過來,野薔薇坐在村口那棵老樹下面的鞦韆上休息,腳在地上蹬了一下,鞦韆晃起來,又蕩回來,再蹬一下。
陽光從樹葉縫裡漏下來,落在她膝蓋上,一晃一晃的。
她確實沒有難過,但她也知道一件事:這樣下去,她永遠會是“異類”。
她能接受自己是異類,但她也知道這種狀態持續下去,她在村裡的人際關係就是一張白紙。除了奶奶,她沒有任何人可以說話。
然後她聽到了一點聲音。
野薔薇偏過頭,看到一個比她還矮一點的小女孩,正站在幾步遠的地方,懷裡抱著一隻熊。
一隻破舊的熊,棕色的絨毛己經磨得發白,一隻胳膊上有一道歪歪扭扭的針腳。
小女孩抱著那隻熊,站在幾步之外,偷偷看她。
野薔薇看著她,她也看著野薔薇。
兩個人隔著一小段距離互相打量了好一會兒。
最後小女孩抿了抿嘴,像是下定了什麼決心,往前挪了兩步,站到了鞦韆旁邊。
“……你為什麼不跟他們玩?”
野薔薇低頭看著這個比她小一號的孩子:“他們不跟我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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