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play_window`第一次出現在刻度雲倉庫,是嘉禾演示場地斷網後的第二天凌晨。
那次網路中斷十七分鐘,本地代理快取了六百多條事件。恢復連線後,舊版本會按接收順序上傳,卻無法限制使用者把時間範圍拉得過長。周衡在工單裡寫下“恢復重放需要可配置回看視窗”,兩小時後提交第一版配置。
工單建立時間、提交接收時間和構建記錄都在第三方平臺上,早於這次爭議,也晚於周衡離開海拓。
它能證明這個欄位在刻度雲裡何時出現,不能單獨證明詞從哪裡來。
周衡沒有為了解釋來源,臨時寫一篇回憶錄。他把當時工單關聯的瀏覽記錄和依賴文件交給中立機構,其中三份公開資料早在數年前就使用過“replay window”或“replay ti window”,分別描述訊息重放、事件回看和流式資料恢復。
這些資料不是爭議發生後才搜尋到的截圖。
一份存在瀏覽器同步歷史,一份被斷網功能的需求單引用,另一份在公開文件站有可核驗的歷史版本。第三方機構重新從公開歸檔取得原頁,計算校驗值後放進來源清單。
其中一頁現在已經更新,正文裡不再使用原來的英文詞。若只打開當前網頁,周衡的說明反而無法對應。證據管理員從公開版本庫取出三年前的文件提交,核對提交簽名、頁面構建編號和網際網路歸檔時間,才確認舊頁確實出現過這個詞。
另一份資料沒有公開版本庫,只有搜尋摘要和周衡當時儲存的書籤。機構沒有把它算作確定來源,只標成輔助線索。周衡也沒有要求用三份湊成“三重證明”。兩份能夠獨立複核的公開記錄,已經足以說明這不是海拓可以排他的自造詞;至於他當晚具體先看了哪一頁,仍以需求單實際引用為準。
“這最多說明它是公開術語。”海拓代理律師在書面意見中說,“不能排除周衡先在海拓接觸,再用於刻度雲。”
葉澄沒有反駁這個邏輯上的可能。
“所以核對你方設計稿的原始版本。”她回覆,“不是隻看頁首日期。”
海拓提交的設計稿頁首寫著兩年前的九月十六日,原生檔案屬性中的建立時間也在同一天。若只到這裡,確實像一份早已歸檔的舊檔案。
中立機構繼續索取版本歷史。
海拓最初解釋,舊文件系統遷移過一次,部分編輯記錄可能不完整。機構因此沒有要求周衡或葉澄接觸海拓後臺,而是依據雙方簽署的審查協議,由海拓指定系統管理員在公司法務、代理律師和證據管理員共同見證下匯出。
匯出過程全程錄屏。
管理員從文件編號進入,不用檔名搜尋;系統顯示該文件共有七個版本。每一版的生成時間、操作者賬號、客戶端編號與檔案校驗值分別匯出,隨後再從備份庫取出對應內容。海拓可以對商業無關段落做一致脫敏,卻不能只挑最後一版。
海拓代理律師當場追問,遷移會不會把舊檔案的修改時間統一改成新系統時間。
管理員先展示遷移對映表。舊系統的文件編號與新系統物件編號一一對應,正文檔案、版本號和歷史操作者作為獨立欄位遷入;新系統另有“遷入時間”,不會覆蓋“版本生成時間”。隨後他從遷移前的只讀備份隨機恢復另外兩份專案文件,版本時間與當年的郵件附件能夠對應。
海拓法務核完抽樣,在過程頁簽了字。剛才那句“可能是遷移造成的”沒有再出現。
第一版確實創建於頁首日期當天。
第三版是專案組當年歸檔的穩定稿,裡面使用的是“重放時間範圍”,配置示例寫作`history_range`。文件結構和海拓提交的第七版大體相同,但沒有`replay_window`,也沒有“該命名為專案組特有約定”那句說明。
第四、第五版都是正常修改,一次補介面錯誤碼,一次更新流程圖,發生在周衡仍在海拓任職期間。
第六版的時間卻落在刻度雲提交`replay_window`兩天以後。那時周衡已經離職一個多月,操作者賬號是杜維成。
這一版把`history_range`統一改成了`replay_window`,並在術語表後增加一句:“回放視窗為本專案內部固定命名,不建議在外部產品沿用。”
第七版形成於海拓發出正式律師函的前一天。它沒有再改技術正文,只把文件匯出樣式換成帶舊日期的頁首,並刪除了首頁自動生成的“最後更新”欄位。
杜維成的賬號是否可能被別人使用,也被單獨列成問題。海拓提供的終端管理記錄顯示,第六版操作來自配發給他的辦公電腦,登入會話通過了當日的二次驗證;第七版匯出則來自同一賬號的公司網路會話。
這些記錄足以把修改歸到他的受控賬號和裝置,技術機構仍沒有越界寫成“確認由本人親手鍵入”。最終報告使用的措辭是“杜維成賬號在其登記終端會話中完成修改”,把人員責任留給海拓內部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