頁面上的日期沒有造假到系統裡。
它一直只是一個可以手動保留的頁首文字。真正的版本時間藏在文件系統記錄中,海拓主動提交的單份檔案沒有顯示,完整歷史一展開便清清楚楚。
丁卓看完差異頁,半天沒說話。
“你離職以後,他改個欄位,也可能只是統一命名。”他最後說。
“可能。”周衡說。
周衡不需要把每一次不利修改都解釋成陰謀。專案文件在歸檔後繼續維護很常見,統一配置名本身也不違法。問題是海拓拿第七版主張它在兩年前已經這樣寫,又由杜維成簽字說明“歸檔後未作實質修改”。
中立機構把差異分成兩層。
技術層:`replay_window`屬於公開領域可見的描述性命名,僅憑相同欄位不足以支援程式碼複製,尤其雙方對應功能、引數和異常處理不同。
證據層:海拓提交的檔案內容並非頁首日期時的內容。該事實是否構成故意誤導,不由技術機構裁判,但必須更正材料時間,並由提交方說明第六、七版的形成原因。
葉澄又要求核對最早流轉記錄。
海拓郵件歸檔中保留著第三版設計稿作為附件的專案評審郵件。附件校驗值與備份庫第三版一致,正文只提“重放時間範圍”,收件人列表裡沒有周衡。海拓提供的例會名單能證明周衡參加過一次平臺故障覆盤,卻不能證明這份設計稿曾向他展示。
程式碼平臺的許可權記錄則顯示,周衡當時有公共告警介面的讀取許可權,沒有被授予爭議資料夾的倉庫成員許可權。海拓代理律師指出,開發人員仍可能透過同事口頭交流得知命名。機構將其記為無法排除的普通可能,卻沒有把可能寫成已經接觸。
投影隨後切到刻度雲的記錄。斷網需求、公開資料、周衡的提交、丁卓將預設回看範圍從二十四小時縮到兩小時的測試,按時間依次排開。
最後一項,仍比海拓第六版早兩天。
丁卓認出那條測試備註,往前探了探身子。當時他嫌兩小時太短,還跟周衡爭過一句。現在這句不怎麼客氣的備註,和構建包一起留在了所有人面前。
也就是說,刻度雲已經使用`replay_window`以後,海拓舊檔才把`history_range`改成相同名稱。
誰先在全世界使用這個公開詞並不重要。時間線至少否定了一件事:海拓不能拿離職後補改的版本,證明周衡在任職期間看見了同一個欄位。
階段報告隨即修訂。
兩個核心模組未發現直接複製的連續表達;相同業務目標來自常見故障管理需求;唯一被重點提出的欄位屬於公開描述性術語,且海拓所舉文件中的相同寫法形成於周衡離職、刻度雲提交該欄位之後。
海拓技術代表把筆放下,轉頭看向代理律師。那張來時用來指責周衡的設計稿,投在大屏上,修改時間、操作者和原文逐欄對應,誰也沒有再提六十萬元。
葉澄合上自己的材料:“現在請你方回答。為什麼用離職後的改稿,證明我的委託人離職前看過它?”
他簽字確認設計稿“自兩年前歸檔後未作實質修改”,又在補充說明中稱第七版只是格式轉換。文件系統卻記錄著他的賬號在第六版修改欄位和術語說明,操作來自海拓登記給他的辦公終端。
中立機構發出最後一份問題單:請說明修改目的,以及為何在提交權利主張時仍沿用舊頁首日期。
海拓代理律師申請延長一天回覆。
當晚六點二十分,杜維成單獨提交的時間說明又被調了出來。
說明落款日期是律師函發出前兩天。
而系統記錄表明,那時他的受控賬號已經開啟過第六版的修改歷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