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漢:從胖東來到稱霸全球》第73章 抓人可以,證據拿來(1)

作者:追星逐月折桃花·4小時前

“算誰敗?”

倉門外還有人在過鬥。木鬥磕在糧堆邊上,悶悶一聲,半鬥粟滑進袋裡。

劉琅沒接那句“算朕的”。官吏毀一冊賬,豪強堵一處泊頭,最後若都讓皇帝一句擔當兜住,做事的人反倒不用認賬。

他朝呂強伸手:“把紙給朕。”

呂強遞來一張空紙。劉琅沒寫,先問曹操:“第一年沒糧北上,你到了地方,最先看什麼?”

“看糧有沒有入縣倉。”

“若根本沒入呢?”

“再看是田裡沒有,百姓不肯交,還是有人不許糧進倉。”

“這才是賬。”劉琅把紙鋪在舊船單旁,“同樣是一船沒到,不能只記一個‘無’字。”

曹操站到案前,等他往下說。

“兩縣按查實的田畝、戶口和收成定過稅,四類留糧也留足了,百姓照樣交不起,便先查朕定的法是不是錯。稅定重了,縣選錯了,明知倉船接不住還要硬辦,這一類算政策不通。你把實數送回來,朕改,朝廷認這筆失收。”

大司農屬官忍不住問:“若只是地方報歉收,如何便算朝廷之錯?”

“所以要田、倉和人互相對。”劉琅道,“沒核過,誰也別搶著認錯,也別搶著治罪。”

他拿起第一船的舊單,壓住紙角。

“風水突變、瘴病流行、道路斷絕,照定下的規矩停船、救人、護糧,記錄也能對上。這叫停損。糧沒到,差事沒成,可不因此拿人。該等水退便等,該換路便換,下一批能不能走另報。”

曹操道:“地方最會把人禍寫成天災。”

“那就查誰先寫的‘天災’,他見了什麼,誰能作證。哪怕有人會說假話,也不能先規定世上沒有真風雨。”

胡船主在一旁連連點頭:“這話對。真發大水的時候,岸上的官可別先疑俺懶。”

曹操沒理他,只問:“若倉裡有糧,船也能走,地方豪強堵了倉門,泊頭又不讓靠呢?”

“先問那糧是誰的。”劉琅道,“他自家的糧,不賣便不賣。官糧已經入倉,或他堵官道、公泊,不許別人交糧、賣糧、接船,那是攔詔。”

“臣可發縣卒拿人?”

“持械守著官倉不退,正在搬爭議糧,見人來查便毀賬燒契,這些不用站著等。”劉琅道,“威脅倉吏、船戶與作證的人,或查驗令一到便棄家逃走,也可依法先拿。糧、賬、印和器械分別封住。誰下令,誰動手,別捆成一團問。當天把人名、事由和證物抄送郡與刺史部,再報洛陽。”

曹操追問:“縣令若與豪強同坐一席,縣卒聽誰?”

“試點之事,拿朕的詔去調郡中可用之吏,也可請刺史部派員見證。若縣令抗詔、縱人毀證,連他的印一併封住,報請停職查辦。”

大司農屬官聽到這裡,低聲道:“陛下,奉詔者若一句‘抗詔’,便可封縣令印,權未免太重。”

“所以不能只留一句抗詔。”劉琅看向曹操,“他下了什麼令,哪道倉門未開,誰持械,誰搬糧,縣令收到的是什麼文書,都得留下。你封印是為了不讓他繼續毀證改令。”

“臣若認定其人該死呢?”

“認定了也先把證送回來。”劉琅道,“你能拿現行,能止住正在發生的事,能封證。不能因懷疑一個豪強,屠他一族;也不能因一縣有人抗命,給全縣加稅補數。更不能到了南邊嫌律令不夠順手,自己添一條殺人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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